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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节 同行你我他(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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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山沟里走不出来,山匪强盗最喜欢像你这样长得白白嫩嫩的少年郎了,万一碰上哪个女土匪,说不定会掳走你当压寨夫君。”

雨轻低哼了一声:“帮助别人还要顺带挖苦一下,到时候还不知道谁帮谁呢?”

为了到镇上不惹人注目,雨轻便换上了一身朴素的浅蓝色花纹布衣,头戴竹节木簪,显得俏皮可爱。

霍读和雨轻共乘一辆牛车,车上有一张小桌,霍读一直都在很认真的抄书,他常利用空闲时间为人佣书,由于他字写的很好,得到的报酬要比一般的佣书者高许多,每抄写一卷五千字至一万字的书可得两千钱,有时候会是一匹绢。

佣书业起源于汉代,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府会设有胥吏,专门负责抄书。而高官和贵族,也会雇用书佣。

抄书工作其实很辛苦,而且当时对抄书要求极高,并不是简单的胡乱抄写就可交差,抄书是个精细活,不仅要工工整整地抄写,还不能抄错。能够从事书佣工作的人都要具备一定的书法功底、严谨认真的态度和绝对专注力。

胸无点墨的人自然无法胜任,贵族子弟根本不屑去做,也只有那些身份卑微、满腹才华的贫寒学子为了生存才不得不抄书不倦。

霍读衣食无忧,他抄书并不为赚钱,而是利用给世家大族抄书的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书籍用来学习知识,这也是很多寒门学子愿意从事艰苦的抄书工作的原因。

雨轻安静的坐在一边,也不去打扰他,只是自己拿着一根鹅毛在本子上写写画画,霍读停下笔休息时瞥见那个可以插鹅毛的金属笔帽,觉得很有趣,就想要挨近瞧一瞧,大白立马警惕的抬起头,伸出爪子就要攻击他。

霍读只好把身子往窗边挪了挪,昨晚抄书抄到手酸,今日陪着她去镇上,也没时间抄书了,索性就把抄书的文具收了起来。

他看到大白乖乖的趴在雨轻旁边睡觉,便问道:“你出门竟还不忘带着它,那只大狗有没有一起跟过来啊?”

“小白待在我叔叔家里。”雨轻把鹅毛笔插进笔帽里,抬眸笑问:“你在郑家私塾附学读书时有没有被郑氏子弟欺负?你应该也认识郑翰和郑林了?”<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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