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学生时期最喜欢的事(2/2)
獗,劫掠商队,袭击驿站,罪无可恕,约三百人众,大当家疑为练髓、二当家为锻骨。剿灭山匪,诛鹰山大当家、二当家,可得小功五百...”
“这是新任梁城县令钱良鸣以及新任梁城县尉曹天宏递上来的,我知你是从梁城而来,若是愿意,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邢赫志说道,这山匪中虽有练髓武人,而邢赫志也是知道孔捕实力的,硬碰硬能搏杀换血境的血神教成员。
又过了这些日子,实力肯定又提升不少。
邢赫志想来孔捕去对付练髓、锻骨的山匪不说是手到擒来,但也并不困难。
而且孔捕不需要对付部的山匪,只需要对付他们的大当家、二当家就可以了,剩下的也有梁城的捕快兵士解决。
通读信件,孔捕不由眼神一凝。
鹰山匪徒!
当时他与父母亲、三舅,从下河村前往梁城,半路杀了那个残忍的鹰山三当家独狼老大。
孔捕对这可是记忆深刻,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暴怒。
想不到自己与鹰山匪徒如此有缘,先杀了他们三当家,现在又要送他们的大当家、二当家下去团聚。
自己果然是个大好人。
“好,谢谢了邢大人。”
孔捕行了一礼,嘴角微微一笑。
完成任务是一件容易的事,另一方面,他也很久没有回梁城了,不知道爹娘舅舅他们过得怎样,也确实是时候该回去看看了。
孔捕也知道,邢赫志交给他这个任务也有放他假,让他回家看看的意思,所以孔捕才出声感谢。
若是说孔捕学生时期最喜欢的是什么,那就是假期了。
不过前世作为一个孤儿,别人喜欢的是假期可以好好休息玩乐,他喜欢的是有更多的支配时间,能多打两份兼职,挣足够多的钱。
孔捕回到自己的住所,没有再研究雷蝉练髓法。
而是收拾了一下东西,连午饭都没有吃,提着一个小包袱,去六扇门的马房提了一匹官马,孔捕便直接出发了。
嗒嗒~嗒嗒~
夕阳西下,马蹄阵阵,落叶满地,秋风送爽。
转眼间便到了一日后的黄昏时分,孔捕骑着马行在山林之中不急不躁。
天色完暗下来的时候,孔捕在山坡上看到了一些亮光。
越走近,能听到些繁杂的声音。
这是一个山中的村寨。
这样的村寨在山林中其实很多,大多以捕猎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