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收尾(1/3)
转化成返魂尸后的曼莎,论战斗力,在绝大多数觉醒等级lv10以下的人类觉醒者之上。
返魂尸的各方面属性都比人类高。
陈勾如果不是用机械飞爪“整活”,获胜的希望也很渺茫。
另一边,东利居然也一个人解决了巨人返魂尸石猛。
要知道,论实力,石猛还在曼莎之上!
“你怎么变成这样?”
“难道说……你居然是某些深渊世界中存在的那种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性别——人妖?”
东利之前看到了陈勾变形成曙光女神的完整过程,但直到现在都各种疑问。
你全家都是人妖!
陈勾心里很生气,但却只见他抛着媚眼道“是啊,人家最喜欢男人了,尤其是英俊帅气的金发男人。”
呕!
不只东利头皮发麻的往后狂退,就连陈勾自己都快吐了,当下直接变回本体。
玩笑归玩笑,战斗还在继续。
接下来陈勾和东利加入亚罕拉伯,帮他解决冲入教堂的其它普通返魂尸。
失去石猛和曼莎这两个精锐之后,其它返魂尸在三人的联手绞杀下,数量越来越少。
很快,三人从一楼大殿杀回到了门外。
这时,昆兰和血祖的厮杀也到了尾声。
血祖穷途末路了。
他和昆兰本就在伯仲之间,或者说刨除返魂尸大军的帮助,他的直接战斗力还在昆兰之下。
更何况,其它三大始祖在一旁虎视眈眈。
他们虽没有出手,但却隐隐封死血祖的所有退路,保证他无法逃离。
“血祖,我们一起在无边黑暗中沉沦吧!”
昆兰大声嘶吼,他体内流淌着一半血祖的血脉,所以他也属于血祖的后裔。
一旦血祖死去,他将和其它返魂尸一样,直接死亡。
轰!
昆兰抬脚一跺,大地剧震,眨眼之间竟在身外形成一道由土黄色光芒凝聚而成的古罗马斗兽场。
直径只有三米左右,但这狭小的范围却正好像一个牢笼,将血祖筋骨在里面。
此刻的昆兰,如同回到了两千年前在斗兽场无往不胜的时代。
血祖?
也不过是一只困兽而已。
他眼中透出无尽的信念,无敌的信念。
“噗”的一声,血祖那颗丑陋的头颅被他一剑枭下,在地上滚了几滚来到昆兰脚边,被他一脚踩下,西瓜般暴碎。
终于结束了吗?
自然不是。
随着血祖的无头尸体倒下,一条中指长的红色血虫混杂在大量白色粘液和血虫中,从断颈里爬出来,试图浑水摸鱼的爬离。
但这显然是异想天开。
先不说其他三个始祖对他的底细一清二楚。
陈勾也不可能让他得逞。
嗖!
一条金色飞爪自曙光女神左手飞出,瞬间穿越十余米的距离,将红色血虫连同附近的泥土一并抓起。
旋即飞爪收回,血虫随之落入曙光女神手中。
战斗守卫者完全以法则之力构成,不是血肉之躯,所以完全不用害怕被始祖血虫进入体内寄生。
与此同时,陈勾手中出现一个巴掌大的金属盒子,用铅锡合金打造而成。
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禁锢始祖血虫,让它无法出去,等于被封印。
从一开始,陈勾的第一选择就是将始祖血虫封印,而不是直接杀死。
因为杀死血虫,最多也不过是得到一些觉醒值,除此之外或许还能有一两颗技能晶石或法则源晶而已。
活着的始祖血虫则不同,它是活着的宝藏!
深渊骑士团的研究部门最喜欢这样的研究对象……
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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