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五章 桑弘羊改革(3/3)
,完全可以承包给私人开采,然后规定只能以固定价格出售给当地政府,再由当地政府进行转运。
而矿山的开采权,需要以竞价拍卖的形式购买,因为政府需要确定参与竞价的商贾有实力进行开采。
而且开采权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每一到两年就会重新开采,以此来激励竞争到开采权的商人尽最大力量挖掘。
另外,因为很少会有商人能够同时拥有竞买采矿权与购买大型采矿机械的财力,扶苏对此也提出了解决之道。
那就是出租。
国家针对各矿场的需要,大型机械的租借服务,矿场主只需要按照租约支付一定的租金,就可以在租约期内使用这些昂贵的机械。
甚至如果在租期内矿场主失去了采矿权,也可以按照租赁法,在国家的许可下对机械进行转租,以回收部分资金。
而盐铁专营一旦视线,在大力振兴经济以使国家受益之外,扶苏也可以从中夹带不少的私货。
首先一点,就是有利于新法推行。
新法是由减刑开始的,但它不会仅止于减刑。
随着由盐铁私营而带来的工商业的巨大繁荣,法律在调解社会关系上的作用就会越发重要,这会迫使如今更倾向于惩戒作用的昭法向着更为现代的法律体制进行改革。
这是长期的作用,而它近期的作用,在于扶苏对蜀地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