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昌文陈家(3/4)
亲的酒宴上介绍了。
一旦成婚,昌文侯府掌握的这么庞大的直系官僚势力,不能说为徐子先所用,但最少会是相当大的助力。
也怪不得这个世家大府,成为福建路排名第一的文官世家!
朝廷对这样的世家倒不是很忌惮,就算陈家没有封爵,这样的书香世家只要大魏不亡,肯定会有大量的子弟入仕为官,这是显然易见的事。
江南一带,这种从前朝到本朝的书香世家,一个家族几十个当官的,几百个举人秀才,这是相当寻常的事。
不寻常的,也是徐子先诧异的就是大魏并不强迫文武官员到异地为官,考中进士后当然不会随意让官员挑选职位,很多进士会在京师任半年左右的观风进士,学习诸监,寺,六部,三司,两府的政务推进的过程,了解京师的官场,半年之后,留京的多半是科考排名靠前的,大魏虽努力推行中枢和地方并重的政务制度,但几百上千年的传统难破,仍然是京官为重,朝官以留京为荣。
新进士留京,一般任从七品,正八品或从八品的职务,如果离京外放,一般来说吏部会将新科进士,不分文武,均放回本路为官,如果本路没有实缺,或是本人自愿,那就会放到外路。
这是太祖立国之时的理念,本乡本土为官,不存在语言不通,难以施政的弊病。将北方人放到福建,两广,怕是听懂方言都得花半年一年的时间。而百姓不懂雅言,不会说雅言的是多数人,地方官员不懂方言,如何施政亲民,如何判断刑案,料理钱粮,兵谷诸事?
只有到知府,知军州,或是军都统制,还有安抚使,巡按使,转运使,提刑使等高职时,大魏才一般以外地官员为高职。
中低官员本土人任职亲民官,可以迅速掌握地方,不太容易被吏员,豪强,宗族所制。中枢施政,容易得到贯彻。
大魏的财赋,军事,律法,基本上在这近三百年的时间里,能在地方得到有力的推行,和这个政策并非没有关系。
异地为官之策,起源于汉,原意就是汉的官员自治权力极大,太守为两千石大吏,在地方上掌控军队,行政,司法等诸多权力,能自己征辟官吏,对治下官员和百姓几乎生杀予夺。县令也是有极大的权力,若不加以制约,使外来的强梁官吏与本地豪强对立,而在本地选取官吏,那么很容易造成失控的局面。
这种地方官员权力太大,造成了东汉的诸侯林立的局面,自东汉之后,中枢逐渐收权,甚至地方官员俱要加中枢官职为荣誉,京官重于地方,地方军,政,财包括司法权逐渐上移,而且官员分别制衡,大魏亦是如此,哪怕贵为一路安抚使,也没有权力任命自己的属官,只能上奏知闻,由天子和两府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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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形下,异地为官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就算造就出昌文侯府这样的地方巨族,只要其不掌握军队,哪怕官吏再多,分别制衡,也无法造成地方离心自立的格局。
当然这是正常的朝纲之下,若是中枢失去力量,地方也能迅速自立,崇德十四年之后,诸路纷纷离心离德,到十七年后,各路已经形同自立,这怕也是大魏太祖想象不到的事。
其实国政到了崇德十四年之后的情形,就算地方官员异地为官,意义也是不大了。
陈笃光本人倒是并无实职,只是在侯府帮着陈笃敬料理宗族家务,算是陈笃敬这个族长的副手。
能接纳徐子先进入昌文侯府,陈笃光等人也是亲赴南安,实地考察了一番。
得出的结果虽是满意,陈家也不会贸然和南安侯府结亲,一直到徐子先在江滩大胜之后,陈家诸人才真的下定了决心。
陈家除了寥寥几个任知军寨,防御使的武职官,多半势力还是在文官体系,而且朝廷经制之师的武官,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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