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让业界怀疑人生的合资公司】(2/3)
个什么人物?这是一个不按套路出牌,还特别会忽悠投资人且屡屡得手至今未失败过的存在。
当业界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很多人都出奇一致的冒出相同的想法:铧为该不会也被罗晟给“忽悠”投钱给他了吧?
这这这……
这是有可能的。
很快,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徐至军来到苏城半个月之后跃然纸上。
……
2004年12月23日这一天,铧为内部董事会表决最终做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甚至可以说是疯狂的决定,以至于消息被公布之后,业内人士无数人被惊掉了下巴。
这一天下午16时许,徐至军代表铧为公司,罗晟代表蔚蓝海岸公司,在苏城当地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举办了一场临时的媒体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双方达成的一项战略合作协议,苏城方面市领导都出席了。
对于苏城来说,蓝星科技公司的落地简直要乐开了花,而申城很郁闷,到现在也想不通罗晟为什么好好的要把公司外迁。
双方合资共同成立了一家全新的子公司——蓝思半导体。
这是一家拥有独立核算、独立销售、专注于自主研发集成电路的半导体合资公司。
蓝思半导体总部设立在苏城而非鹏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亿元,由铧为和蔚蓝海岸共同按比例出资。
铧为出资13.2亿元占比例66%的股权,蔚蓝海岸出资6.8亿元占比例34%的股权,蓝思半导体的第一任CEO由徐至军担任,并且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蓝思半导体的成立,不仅仅是在外界看来蔚蓝海岸占了天大的便宜,罗晟自己也是这么觉得,所以才会惊掉外界人士一地的下巴。
两家母公司这样的持股比例,显然是由铧为主导基本的方向,但重大战略决策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表决权才能通过,即67%的表决,而华为只有66%,所以蔚蓝海岸如果反对,重大决议事项不能通过,虽然没有表决权,但间接等同于拥有重大事项决议的一票否决权。
不过一般事项决议51%表决同意即可通过。
同时,双方有三条特殊约定写入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中。
第一条特殊约定
以蓝思半导体为基础,双方公司相互间在集成电路领域打通人才壁垒、专利壁垒。
但技术壁垒还是存在的,毕竟两家独立运营的科技公司,核心技术就是核心竞争力,不过由于协议约定双方打通专利壁垒,技术是谁的就是谁的,但是双方有权使用对方的技术,但仅限于集成电路领域。
第二条特殊约定
蓝思半导体旗下的无线终端技术,当任何一方反对时,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企业或机构。同时,铧为承诺主动放弃自己做终端消费者业务,由战略合作伙伴蔚蓝海岸来做,但蔚蓝海岸旗下的移动终端业务必须要使用到华为的通信业务。
这条特殊约定很有意思,铧为假如自己想要用蓝思半导体的技术去做终端消费者业务,需要经过蔚蓝海岸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用蓝思的技术,而如果蔚蓝海岸公司的终端消费者业务想要与第三方企业的通信业务合作,也要经过铧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有了第二条特殊约定,是第三条特殊预定得以出现的必备条件。
第三条特殊约定
从2005起至2020年止,铧为单方面每年为蓝思半导体投入研发费用,投入的金额按照铧为去年总销售额的15%计算,同时还有个附加保底投入5亿美元约定,例如铧为去年总销售额的15%只有3亿美元,则额外补齐2亿美元,换句话说蓝思半导体每年保底5亿美元的投入且上不封顶。
这是铧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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