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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十四章 失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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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开玩笑呢!有洞的话,开发商不和物业吵起来啊!”

刘成一下反应过来“在哪儿?那个洞在哪?”

“我不知道。”

刘成突然揪着他的衣领摁在漆还没有干的墙壁上。领头吓坏了,立马指着一处角落“那里,在那里。因为上个月连下了几天大雨,所以在那里塌出了一个洞。不过昨天工人们补上了。”

刘成仔细瞧瞧,确实有刚补过的痕迹。接着他给法医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些关于人的死亡时间的问题。

现在能确定凶手消失在大楼里的作案手段了。

小洞的存在不仅让流浪汉能快速地到达阳鹰路的天桥,还能让凶手隐藏自己真正的作案时间。

17号晚上13点05分是流浪汉离开大楼的时间。

按照他的作息时间,流浪汉应该是凌晨两点回来。有人告诉他大楼里有金银首饰,所以流浪汉穿过小洞提前回来,大概在20点28左右回到大楼捡到耳坠。

但是晚上包子店是不开门的,流浪汉在20点30离开大楼正门时可能注意到这个问题,所以20点31分,他折回大楼。

这样就是监控录像里最后两个时间点人影的运动轨迹。

由于大楼里躺着尸体,流浪汉不可能待在这样的地方,所以他又从小洞离开,去了天桥。

刘成从法医那里得到的信息是,17号晚上,女孩的伤口集中在腹部,所以不会像14号晚上那名男孩一样瞬间死亡,而是会有一段存活时间。这意味着,凶手控制了受害人的死亡时间。尽管女孩的死亡时间在20点25到20点35之间,凶手的行凶时间应该比这个时间早10到15分钟,也正是在20点10和20点15这两个时间点出现的人影。

法医还告诉刘成一个有趣的事情——男孩和女孩挨了那么多刀,没一刀伤着骨头。不过刘成并不在意这些,他在意那个告诉流浪汉金银首饰的人一定是凶手。

只要裕民找到流浪汉的踪迹,就一定能顺藤摸瓜找到凶手。而且若是这个耳坠上成功提取出凶手的dna或者指纹,那么这便是唯一性证据,凶手便插翅难飞。

刘成紧接着赶去医院,确认了小婕尸体的伤口集中在腹部,和17号那名女孩的情况一模一样。这意味着凶手在第三起案件上使用了第二起案件的作案手法。

小婕的母亲哭得伤心,刘成觉得,待在医院里等着他们的调查结果是一件很煎熬的事情。现在他可以去分析一下缩小凶手的活动范围和藏匿窝点,这样的话,调查结果一出来就能马上行动。

于是,刘成决定回家继续研究昨晚的地图。

回到家已经下午六点了,韩霜不在,应该是去玩具城了。

刘成在地图上一个一个假设,又一个一个地推倒假设,实在想不出凶手会藏在什么地方。

凶手之所以会成为凶手,是因为他们想用这样残忍的手段去暂时麻醉自己的不安。如果不是外省的流窜犯,凶手选择的案发现场一定会是自己熟悉的地方。特别是对于一个聪明的凶手,不可能选择一个陌生的地方,让自己的精心布局充满意外性。

也就是说,每个案发现场是在凶手的活动范围内。

现在已知三个案发地点。如果以它们为圆心画圆,半径任意选,直到三个圆有交集,那么交集的面积就是凶手最有可能藏匿的位置。

试画之后,刘成认为这样的假设不靠谱。因为三个圆交集的面积就在自己家附近。而这附近的人都知道他是警察,谁会笨到选择这样一个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藏匿?这不是挑战警察的权威吗?

刘成又想到五年前,如果是那家伙,没准真就胆大了。

他现在回想起来,最佩服那家伙的手法,绝对不拖泥带水,一刀就是一刀,并且一刀致命,从两根肋骨中间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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