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五刀(3/4)
顿饭,还都是馒头夹辣条这样解决的。
喝得水都不是矿泉水,而是市场上的自来水。
越是这样,他就越恨那个姓温的小白脸,要不是他,自己怎么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都踏马的怪那个小白脸!
这时他除了这些之外,想的最多的就是辍学之前为数不多会背的课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具体的翻译李浩记不住了,大概意思他是明白的,就是一个人要成大事,肯定要先吃苦,这跟他现在的状态特别像。
所以,他会时常在心里背诵几句,想着等他大事干成扬名立万,到时候会更牛笔。
今天李浩特意早了很多,就是担心人再跑掉,可李浩没想到的是,他刚到地方,一场大雨突然而至,把他淋成落汤鸡。
好在公园里面有个凉亭,可以避雨,要不然在雨里淋一个钟头,那滋味可不好受。
现在其实也差不多,李浩的衣服已经好几天没换了,夏天的衣服要是不勤换洗,那个味道,简直了。
头也几天没洗,好在已经剪成了短发。
跟这些比起来,最重要的还是没吃饱饭带来的饥饿感,这种感觉一直灼烧着他的胃,这才是让李浩最难受的。
好在后来雨停了,李浩终于见到了阳光,也见到了金色阳光下那辆黑色的车辆。
李浩已经很久没有遇见过如此美丽的夕阳景色了,他记得上一次应该还是小学时候的暑假,他在家里赶着羊去放羊。
那个时候,天也是这样的,但李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他回去后有一只羊吃了别人家泡了农药的东西,死了一只。
他挨了一顿毒打,用千层底布鞋,打得他死去活来,还不会打出伤口问题。
李浩记得死去的那只羊,口吐白沫挣扎惨叫的样子吓坏了他。
然后他就看到了今天的两只羊,一只高大看上去威武不凡,但这些都只是表象,年尾杀羊的时候也会有这种,一刀子下去不会跟其他的有什么区别。
另一边的那个是真的美啊,跟她比起来黄小玉算个屁,那肌肤以及长裙下高挑的身材绝不是黄小玉可以比拟的,这样的美女要是压在身下,那该是何等的美妙。
李浩看着那个小白脸,眼睛里布满血丝,那是嫉妒、愤怒、仇恨以及疯狂。
旧书里包裹着的是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李浩拿着刀越走越快。
目光死死的盯着那两个看上去仿佛天造地设的一对男女,他们被毁灭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景象?
尤其是这样的女人在自己眼前凋零……
啪嗒!
书被扔到了地上,水果刀被李浩握在手机,紧紧攥着,青筋暴起。
明亮的刀身反射着温润的光线,残阳如血,刀亦如此。
路边有行人发现了这一情况,吓得呆立当场,脑海里几乎是一片空白,或许下一刻就将是人生最恐怖的噩梦。
那是绝对的惨剧!
“姓温的!”
一声爆喝,让温良转过头。
这是一条不太规整的Y字路,温良在左苏棠在右并肩走着,而李浩正是从右边的分支路走过来的。
温良转过头,看到的就是猩红的眼睛,以及有点刺目的明亮刀光。
他的脑海也在这一瞬间变得空白,没有任何思考下意识的把身边的苏棠拉开,力道之大让苏棠几乎摔倒在地。
“老子杀了你们!”
噗呲!
一刀先是擦过苏棠的手臂,留下一道伤口,紧接着捅在了还在温良还在摆动的胳膊上,他几乎还没感觉到疼痛,李浩就已经收刀要刺出第二刀。
既然没捅到女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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