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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篝火高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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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

正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个为国为民,德行高尚且的官吏。

对方深深作揖道“学生谨记父子教诲。”

李元瑷不住拍手,孔志元这首《羔裘》,声音深沉有力,让人拍案叫绝。

有孔志元开这头,宴席上的人开始相互把盏敬酒。

有诚心举杯的,也有看笑话的。

比如李敬业,这货就给程伯献敬了过去。

程伯献只能用他粗狂的嗓子,高歌了一首《诗经》里的《击鼓》“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尤其是他唱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时候,放大了嗓门,鬼哭神嚎似地。

不过还别说,这一首词情激烈,哭声干霄,阐述士卒长期征战之悲的字句,唱出了几分味道。

当然还是音不着调。

李元瑷听了忍不住大笑,周边也哄笑成片。

程伯献不满不服,也回敬了过去。

李敬业却是不惧,随口就来了一首《定之方中》,赢得了满堂喝彩。

这时扶余隆突然上前道“在下敬商王酒,在下年轻气盛,今日意外得罪殿下侍从,还望见谅。实是在下久仰商王贤名之故……”

今日受了气,栽在一个蝼蚁手中,想想气息都不顺畅。

方才见程伯献出丑,瞬间来了精神。

对于李元瑷他是颇为了解,从未听过他懂歌舞。

暂时不好动他,让他丢丢面子也好。

大不了他敬回来,自己百济一代歌王,还怕这个?

瞬间场面有些冷清,众人看扶余隆的眼神有些不识相了。

这宴会上有一不成文的规矩,主人不可刁难。

刁难主人,那就是砸场子。

李元瑷算不上主人,但坐的是主位。

主人可唱可喝酒,但轮不到生人来敬酒。

因为不知主人擅不擅此道。

若是唐人这种没规矩的敬酒法,早就挨驳斥了。

只是扶余隆是外邦客人,或许不懂这个规矩。

李元瑷心底明白,扶余隆就是吃准了“不懂这个规矩”,想了想道“今日春猎其意义,在于锻炼你们身上的阳刚之气。要知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是国之未来。投机取巧,或许赢在一时,输在整个未来。我送你一曲……”

他取出一根筷子,轻轻的敲击了一下碗沿,唱道“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李元瑷这一出口,周边人立时一怔。

隋唐两朝,歌舞大兴。

各种词牌名也开始如春笋而出。

尽管宴席上的还是以《诗经》为首,但歌姬与真正的歌者,已经追溯流行,开始唱新词新诗了。

故而听李元瑷的唱腔不同,并不觉得奇怪,反而听的格外认真。

“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古代的歌与现代歌曲最大的不同就是古人对于曲调并不重视,不管你曲调多么的优美,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歌曲背后的歌词。

正因为这样,才会有各种词牌名的出现。

所谓词牌名就是一种曲调,单一的曲调。

后世人因为曲调一样,大打官司。古代则是官府、乐人特地创出曲调,然后随便天下诗人抄,只要你的诗句配得上这曲调,即可。

用自己优美的词套入这种曲调,即为古代的流行歌曲。

所以不管李元瑷此刻唱的如何,仅仅凭借《少年侠气》这词足以给上满分。

何况李元瑷唱的真不差,带着几分张力的歌喉,唱出了少年郎应有的气概。

但他往下唱,唱道“推翘勇,矜豪纵。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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