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宴酣(三)(1/2)
一行不成篇章的散句,又非什么脍炙人口的千古佳句,当然不会的引得满堂喝彩。
不过,在虞世帆的带领下,众游侠还是举杯,以示尊敬。
“吾等为郎君贺。”
说完,这家伙又笑着对薛牧说“可惜,这词虽然应景,却无法打动都知娘子,还请薛郎另作一首。”
任有风流兼蕴藉,天生不似郑都知。
可能是因为酒意上涌,薛牧鬼使神差地吟出了这两句。
但是,他脑中记得的诗词有限得紧——前世时,为了对付应试考试,只把那些必备篇目背得滚瓜烂熟,至于其它诗句,仅仅是随意看看而已,若觉得精彩,倒也会稍稍留心。
不过,也仅限于此了,毕竟古代诗歌多如繁星,根本不可能将它们全部记下来。
眼下这两句,就是他以前从哪个犄角旮旯里看来的,虽然背不全,但绝对算得上应景,用来哄花魁娘子开心,最合适不过。
“薛郎……”
花魁娘子款款凝视,眼神娇媚,她精通诗词之道,最擅长点评,而这两句诗所要表达的情感,简直是浅显易懂任凭你是何等的风雅潇洒、才华横溢,也远远比不上郑都知。
而薛牧是何人?
抛去显贵的出身不谈,光凭那首《少年行》,就足以让他成为大唐最顶级诗人之一。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薛牧的名声会逐渐衍生至巅峰。
对郑娘子来说,薛郎专门为她写了半首诗,哪怕尚不成篇章,也无疑是一种莫大的惊喜了。
何况夸得如此直白,莫非……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花魁娘子眉眼温婉,恰若情浓。
几杯黄醅酒下肚,扮作闲汉的程齐之微醺,出言催促道“二郎,再作一首吧。”
在场所有人之中,就数他与薛牧的关系最为亲近,可以称其为二郎。
薛牧正准备作出回应,就听程齐之的声音陡然提高“也叫尔等知晓,除却那首《少年行》之外,二郎昨夜还另外作了一首诗,就连东宫詹事郑公听到了,都忍不住击节称赏。”
谈笑声、弹唱声为之一顿,画舫内瞬间安静下来,那些美貌歌姬纷纷停下动作,投来复杂的目光。
或诧异、或期待、或羡慕……
世人皆知,长安女子最爱花钱,喜欢买胭脂水粉、金玉首饰,即便是万贯家财,也经不起挥霍,而青楼歌姬这种职业,赚得虽多,但日常花销也大,可即便是这样,她们也会热情接待儒生,少收、甚至不收银钱。
图什么?
无它,唯名尔。
一首质量上乘的诗词,能帮助娘子们挺升名气,而自古以来,名与利就不分家,若侥幸得到一首令文人叹服的佳作,说不定会被恩客们捧成名动长安的“都知”,自此飞上枝头变凤凰。
“敢问这位先生,薛郎有何大作?阿奴洗耳恭听。”郑娘子最喜诗词,对她来说,佳作可比饴糖蜂浆还要吸引人,因而紧紧贴住薛牧。
程齐之见气氛已经烘托到位,是时候为自家兄弟扬名了,于是,端起酒杯遥敬薛牧,朗声道“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见状,薛牧举杯回应,心想薛二郎啊薛二郎,你怎可这般不知羞耻,抄诗的愧疚感呢?自己几斤几两,心里没数吗?受之有愧、愧不敢当……
然而,众人敬佩的眼神令他颇为受用,加上软玉在怀,薛牧心中飘飘然。
这不正常,许是在酒精的刺激下,各种情绪被无限放大,而理性却被抛诸于脑后——
他下意识地忽略了异样,坦然接受众人的敬佩,尤其是花魁娘子那深情款款的眼神。
这时,程齐之作低头追忆状,口中缓缓念道“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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