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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宣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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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普法型的;还有“扒开水渠,全家死绝”这属于诅咒型的——后来被巡视的钦差都让拔了去。

朱翊钧当然不能让英雄流血流汗又流泪,万历四年朝廷出台规定凡是牺牲在岗位上官员,根据事迹的不同,追授官职最高加七级,并厚加抚恤。

其中一个过劳死的知府,等皇帝圣旨到了后,家属直接将墓碑拔了,换上一品资德大夫才能拥有的形制——乡里轰动。

这一条规定后来又按照朝廷原有的追封制度和实际情况做出了改进。朝廷追加文件解释为了表彰贡献并鼓励孝行,牺牲官员家属可作出自愿选择,将追授该官员的最高官职授予已经埋进坟地的父祖,然后按照辈分往下降等追授——此所谓追封三代。

这一骚操作简直让黄淮地区的官员沸腾,也让其他捞不着双优异地区官员嫉妒的眼珠子发红。

朱翊钧没想到的是,居然有很多官员宁可不要朝廷“荫一子”的政治待遇,愿意拿这个来换追封三代——这特么的图啥,朱翊钧穿越前肯定表示理解不能,但现在已经完全理解而且表示这样正常,很和谐。

一个孝字,既是统治的基石,也是激励的利器,更是禁锢的枷锁——万历四年的年底,京师又开了一家报社叫做《新京报》。

根据后世史学家经过深入研究得出结论,《新京报》很可能是为了尽快打开局面,这才在创刊号上就直接扔出了一个大炸弹“丁忧制度,合理还是不合理?”

这篇文章,直击朱元璋钦定的文官丁忧制度。开篇明义即解释“丁忧”

《尔雅·释诂》“丁,当也。”遭逢、遇到解。《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逢父母丧之意,又称“丁艰”。

随后文章又说,丁忧之制起于汉末,而兴盛于晋。晋代时,不仅父母之丧要去官丁忧,逢兄弟姐妹之丧也要守制。

隋唐、两宋,管理守丧之制度大备,及传至国朝,定制为父母治丧,文官丁忧。

概括了几句大家都知道的定义和事实之后,文章开始讲丁忧制度的内在原因“子有父母之丧,君命三年不过其门,所以教人孝也。古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诚以居家孝,故忠可移于君,为人臣者未有不孝于亲而能忠于君者也;为人君者未有不教臣以孝而能得其臣之忠者也。”

这段话的大意是丁忧制度是皇帝在教大家如何尊亲守孝的制度,忠臣只能在孝子中间产生,因为他孝顺父母才能忠于君主;而君主不能选不孝之人,因为他不可能忠君。

这段话接着生发开去“士大夫者,民之望也。‘君子德风,小人德草’。”这句的意思是,百姓的教化和风俗淳厚,都是天下官员、士大夫带头遵守孝行的缘故啊。

看这文章的前三分之一,都是正经文字,很文雅、很正能量。但随即作者笔锋一转,开始不正经起来

“然历数中国之乱臣贼子,汉奸蠹贼,曾有未守丁忧之制而卖族求荣者乎?再历数中国之忠臣良将,流芳万古者,未有夺情而开天下太平,致君尧舜者乎?”

经过两句有力的反问,文章随后抛出主旨“由是观之,以丁忧、夺情而辩忠邪,失之于谬也!”

文章随后远举李林甫、秦桧,近举严嵩、严世蕃,都是老老实实丁忧守制的,他们的操守如何,早有定论。

文章又远举比干,周公,近举岳飞为例,前两者时代没有丁忧制度,岳飞母丧三次要求守丧都被夺情——他们的操守如何,也早有定论。

随即文章从本朝太祖时期开始历数夺情的官员,截止到现在阁臣已经有十人次;尚书十三人次;巡抚夺情三十二人次;地方官得民心和武将因金革之事夺情的数不过来,大数也有数百次。

文章说,这些夺情的人中,固然有求善地,居美职而“丧心病狂者”,但也有杨荣、杨溥这样的大政治家、文学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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