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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异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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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听陈矩再次说到刘台,就将刘台的奏疏接过来看了,厚厚一本,看来真有五千字。细览其中内容,攻张居正是实,也有暗攻朱翊钧擅改祖制之语

“忠臣不私、私臣不忠,臣万历元年受居正举荐而授御史,然终不可以荐举之私而忘君父之大义。”先说明,我刘台尽管靠张居正升官,但捅他这一刀是出于大义。

“往者,王大臣案发,诬连高拱。夫高拱,擅权有之,逆未闻也。公议藉藉不平。居正密为书令高拱勿惊,恐自己负杀大臣之名。夫逐之诬之,宰相威也;而私书安之,宰相福也。祖宗之法若是乎?”

刘台开篇就抛出王大臣案,主攻张居正公私不分,且暗指其有‘宰执’之心。进而引申开去,攻击张居正假借皇威而威福自专道“今诏旨一下,果严耶,居正曰‘我费多少力方如此。’由是人不敢不先谢之,是人畏居正甚于畏陛下。果温耶,居正则曰‘我多少费力方如此。’由是人不敢不先谢之,是人怀居正甚于怀陛下也祖宗之法如是乎?”

这一段赤裸裸的离间朱翊钧和张居正,比之当年余懋学“周公之功固大也,乃臣子份当应为”一句何止明显十倍。

“居正条陈章奏考成,各省抚每二季造册二本,一本送内阁,一本送科道。抚按延迟,该部举之;该部隐蔽,该科举之;该科隐蔽,阁臣举之阁臣无印信,不过翰林之职以备顾问,不侵政事,祖宗之法也。居正创此制度,不过挟制科道,总听己令耳。如加其‘内阁总理大臣’,顾问耶?宰相耶?祖宗之法应如是耶?”

终于图穷匕见,张居正所居内阁,钳制科道以制群臣,与祖宗之法违背,张居正要加“内阁总理大臣”衔,复相之心昭然,别以为我们是瞎的!

随后,刘台列举张居正各大罪状“为择好田宅计,指授该府道,诬辽王以重罪。今武冈王又议罪矣。”辽王案是隆庆二年的大案,辽王以十三条大罪除藩,国除,刘台是第一个给他翻案的。

原时空万历皇帝清算张居正时,“辽王案”张居正的首条大罪——满清修明史时,居然也把这屎盆子扣在张居正头上。

其实辽王的罪行在《国朝献徵录》中早有定论,是因为他在世宗驾崩期间,不穿丧服,不为祭祀,鲜衣怒马招摇过市而被锦衣卫上报。穆宗闻报大怒,派锦衣卫程尧相和刑部侍郎洪朝选查明其各种杀人、逾制等十三条大罪,才给他禁锢高墙,国除的。因辽王在张居正老家荆州,王府的宅地后来被张居正家买下,这才是张家差劲的地方——刘台端起这盆屎就直接扣他脑袋上。

刘台给张居正的第二条罪状是“入阁未几,而富冠全楚,果何致之耶?宫室舆马,妻妾奉御,如同王侯,果何供之耶?”这条参劾倒不能说他错了,朱翊钧早知道张居正和他老师差不多,大哥别说二哥,不过皇帝认账而已。

第三条罪状就可怕了“居正之贪不在文吏而在武臣,不在腹里而在边鄙。”——将李成梁、戚继光等边臣贿赂张居正的事儿抖露出来,暗指其不臣之心。

除了这些,刘台还指责张居正“辅政操切”等等罪状,最后一条则直指皇帝此前下发的诏旨——“以皇上之威福而自用,加衔‘内阁总理大臣’者,非张居正之意乎?”

把张居正里外都批倒批臭后,刘台为了激起皇帝对张居正的愤恨,而且给自己留条后路,在奏章最后说道

“当此之时,谏人主容易,言大臣难。而为大臣者,每一闻人言,则借人主之宠,激人主之怒,或曰诽谤,或曰奸党,或曰怨望,或加罪一人而警惕其余,或连人以阴杜乎后于是恶徒起而附会,言官之祸益烈,大臣之恶益滋,而天下国事日去矣。昔日严嵩等辈,尽为今日之镜鉴!”

朱翊钧看完这长长的奏章,长出一口气对陈矩道“嗯,果然竹笔如刀,入骨三分!你如何看?”

陈矩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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