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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咱干不出这种不要脸的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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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能听到?

就算听到,也回不过身来了。

这就象是人潮涌动中,就算背后是亲爹在喊,也回不了头。

战场就是绞肉机。

吴争率三百多人反冲锋。

说心里不怕,那是假话。

不仅吴争怕,手下三百多老兵哪个不怕。

怕是一回事,冲不冲是另一回事。

老兵不象新兵,他们心里都有一杆称。

称得是自己该不该去死,值不值得。

老兵也会溃逃,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该死,或者死了也是白死。

老兵不会逃,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必须死,如果不死,会生不如死。

所以,他们坚定地追随着吴争,去死。

这场战斗并不如预料的可怕。

双方都有优势是劣势。

鞑子骑兵以有备对无备,打了吴争一个措手不及。

引起了吴争部下的骚乱。

也使得始宁街的所有布置白费。

可吴争也有优势。

首先总的人手,并不处于劣势。

以一千对七百,还占着便宜。

其次,虽然反冲锋的人数不多,落了下风。

但也属出其不意,鞑子显然没有预料到吴争会率军反击。

当然,这不具备本质优势,改变不了战场格局。

但有一点,吴争有着先天优势。

地利!

始宁街道狭窄,鞑子骑兵无法一排涌入。

吴争所部接敌,用不着面对七百人,最多只有三四人,这是其一。

其二,也是歪打正着,吴争率部反击,无形中起到了与敌胶着的格局,这使得鞑子优秀的射术无用武之地。

其三,最为重要。鞑子之所以没有继续以骑兵优势,向明军发起冲锋,不是他们仁慈,而是之前一战,始宁街上乱物纷堆,毛竹、石块、条木、火油罐碎片,那是狼籍一片。

骑兵冲锋?就就是自己找死。

有这三点,吴争以三百多人向鞑子反冲锋,看似惊险,但实际却不然。

最多是狭路相逢而已。

鞑子不傻,他们迅速作出调整。

调整就是下马。

没有速度的骑兵,还不如步兵。

就象没有子弹的步枪就是烧火棍一样,不,还不及烧火棍。

因为烧火棍抡起来砸人,还趁手些。

这样双方就无所谓优劣势了。

剩下的就是用刀说话。

真正交战的只有双方前列的十几个士兵。

只有等前面的士兵被砍死,倒下之后,后面的人才能递进。

这很残酷,但很公平。

原卫所的士兵速度很快,他们从北半街的屋顶向南爬行。

到了南半街,骤然发动了箭袭。

从上至下,面对着近在咫尺,拥挤成一团的鞑子。

几乎不用瞄准,就箭箭着肉。

鞑子是骑兵,轻骑兵。

没有装备盾。

除了身上的皮袱子,装备并不比明军好。

被明军突然袭击,一下子就有数十人中箭倒下。

可鞑子的反应同样快。

数十人倒下后,产生的空间,已经足够他们从背上取弓,然后弯弓搭箭了。

第二战场由此开辟。

前面是肉搏,中间是箭矢飞舞。

明军的箭术确实不如鞑子,射击的间隔时间和精准度,决定了胜败。

双方都不断地有人中箭,但从屋顶上掉下的明军数量,远高于中箭倒地的鞑子数量。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吴争达到了他的目的。

鞑子确实被堵在了南半街,连一步都不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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