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子爵(1/3)
特尼斯子爵在维克多领盘桓了两天,把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了,该了解的事情都了解了,于是踏上了归途。
“特尼斯,维克多子爵非常不错。不仅风度翩翩,还周到得体,以他的年纪,真的很难得。”
薇妮骑着马与特尼斯的马车并肩而行,这两天,维克多以领主的身份招待了他们,尽管吃的是野味,睡的是窝棚,但他既不矜持傲慢也不谄媚殷勤,平淡从容的气度令特尼斯等人心折,尤其维克多还体贴的命令手下制作了一辆双轮马车,供特尼斯子爵代步。这让薇妮对维克多的印象大好。
所谓的马车,不过是在两轮板车上面加装了一副座椅,板车虽然颠簸却胜在轻巧,就算遇到路障,几名强壮的士兵也可以轻松地抬过去,很适用于目前的路况。这样的两轮板车原本是农夫用来运送粮食,干柴,甚至是粪便的运输工具,换在以前特尼斯子爵是万万不会乘坐的。
然而,人马丘陵之行让特尼斯看到了许多,也改变了许多。因为蚁灾的关系,黑堡镇以外,整个人马丘陵都变得渺无人烟,到处都是被破坏的农田,残破的村庄,道路被雨水冲垮也没有人修缮,荒芜的景象让特尼斯大为触动,这绝不是在王都中看看报告就可以体会到的。另外,特尼斯没想到骑马赶路也会如此艰苦,更没有想到铺满树叶的窝棚自己睡的很舒服,还有烤地鼠肉居然很美味。
“去人马丘陵!回来以后你就发现一切都不同了。”这是临出发前,政务大臣对他的话。此时,特尼斯才明白政务大臣为什么会要求他争取这次的出使任务,不是为了政治资本,而是为了自身的成长!
这一次出使拓宽了眼界,发掘了自身坚韧的品质,特尼斯很满意这份收获,但他惊叹而又困惑的是维克多子爵的变化。
维克多不认识特尼斯,特尼斯却见过维克多。在王都的时候,特尼斯参加过索菲娅侯爵举办的宴会,那时的维克多刚刚被册封为男爵,虽然他努力想表现出贵族领主的风范,特尼斯却可以看出他的苍白与柔弱。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维克多的出身与血脉,注定了他是大贵族的收藏,就好像精致的水晶花瓶。
随着王后与索菲娅侯爵的决裂,王都贵族圈中盛传,索菲娅侯爵为了获得约克家族的支持,把她最心爱的宠物送给了西尔维娅夫人。而西尔维娅确实非常宠爱维克多,竟然把紫蔗酒,雪糖,咖啡统统置入维克多的名下。西尔维娅喜爱俊美少年的传言已经成了王都贵族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许多有心人在动这方面的脑筋,可月精灵血脉十分罕见,其中的少年就更稀少了,除了维克多以外,还有一位就是博瑞王国彼得大公的长子,雷蒙彼得。彼得公爵实力雄厚,本身又是强大的黄金骑士,所以没人敢打雷蒙的主意。
总之,关注维克多的人非常少,就连特尼斯也认为维克多还是那个精致的花瓶,也是约克家族的傀儡。现在,特尼斯已经不这么想了。
两天的相处,维克多给特尼斯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身体强健,思维敏捷,那怕住着窝棚,吃着野菜,也有种自然高贵的气度,这份从容大气让特尼斯明悟到,维克多子爵是那片领地真正的主人,他绝不是花瓶,更不是傀儡!
“维克多子爵很奇怪,他和传闻中完全不一样!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特尼斯轻轻地道。
“很强大。”罗蒙骑士在旁边了一句。
薇妮有些惊讶,自从见到纳尔森以后,罗蒙一直沉默寡言,轻易不开口,没想到他会给出这样的评价。薇妮细眉一挑,道“你认为那个凶暴战士就是维克多子爵的底气?他也就是力气大了点,我都能打败他!”
罗蒙淡淡地瞥了薇妮一眼,道“我的是维克多子爵。”
“什么?!”特尼斯和薇妮异口同声的低呼。
“维克多子爵身上有种味道,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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