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领赏人(2/2)
偿只能得到些许布帛,本县令想给你们一种粮食耕种,此粮食一年可种两季,春季三月份种植一次,秋季八月中旬再种植一次。如果冬季搭棚保暖的话,还可种植一季。此农物长成后呈圆形块状,可当做菜品亦可作主食食用,不仅营养丰富,而且味道鲜美!可蒸可煮可炸可炒,如与肉骨一起炖更是鲜美……嘶……至今想起回味无穷……”
冯雁一边回忆,一边舔了舔嘴唇,陶醉之色尽显。
也许是冯雁陶醉的表情影响到众人,也许是不敢与官府硬着来,又或是美食可期,众乡民齐齐看向冯雁,双目放光,满脸期待。
“大人,是啥嗫?当真?”
“一年可种三季?莫听说过。”
冯雁笑了笑说道
“本县令以一世清明作保,如欺骗尔等定身受牢狱之灾。尔等留下住址,待下月自会有人送去农物。”
“可……可是大老爷,如果莫有送来……”
“那就来县衙找我,定照价赔偿!”
“好!既然大老爷如此说咧,额们就回去等着。”众乡民得到允诺后也不在闹事,纷纷拜辞而去。
奚主簿与众衙役见乡民退去,讪讪说道
“大人,对付刁民怎能如此宽厚?”
“揍是,此等刁民就应治罪。”
冯雁见乡民离去收起微笑的神色,沉声说道
“大胆!为官之道应亲民、爱民,怎能随意治罪!去,你等将县衙明德牌匾处的对联大声念上百遍!记住,要以德服人!”
……
牛根与曹木是本县山民,在泾阳县北侧的嵯峨山脚下居住,平时耕种田地,农闲上山打猎。近日到县城售卖山货,看到了县里贴出的悬赏令,不禁心动,一千匹绢帛那可是一大笔财富。
二人一合计,便走入县衙领赏,此时乡民离去不久。
冯雁看着二人便细问起来。
“大人,额们都是猎户,徐石跑到额们山上狩猎,因他是外来之人,额们就驱赶他,谁知徐石不知好歹非要狩猎,额们气不过便杀咧他!”
冯雁心中虽然好笑,但还是肃穆点头问道
“使用何种器具杀人?尸首在何处?”
“用……用弓箭,尸首丢在山上咧。”
“哦?可否带县里的衙役前去找寻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