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关于蜗牛(1/2)
方煜眼前有一双漆黑幽深的眼,他忽然发现,她的瞳孔比普通人大了一圈儿,有像孩童一般的清澈……
“你放开我!”反应过来的叶明安猛地挣扎。
“哦。”方煜果然放手。
叶明安刚要站直身子,脚下却又是一扭,险险跌倒。
方煜伸手拉住她胳膊“怎么回事儿,笨到连站也站不好了么?”
“是脚,疼。”女孩儿皱眉道。
男子向她脚下瞄了一眼,拉她到会客沙发处“坐下,脱鞋。”
叶明安迟疑了一下,将左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脚趾上,鲜红一片。
方煜微低下身,看过去。
小小的脚掌白皙细弱,像她的人一样,蜷曲着,向后微缩。
“都出血了。”方煜伸出手指头,指向她的脚趾。
大约是不习惯被人这样审视,叶明安的脚一抖,正触在方煜的指头上,嘴里发出“咝”地一声痛呼。
方煜看看她的鞋“你这只乌鸦是傻的么?穿这种不露脚趾的高跟鞋竟然不知道穿丝袜?脚底有没有磨破?抬起来,我看看。”
女孩缓缓地抬起脚。
男子的凤眸猛地睁大,仿似看到洪水猛兽般,嗖地直起身来,边往后退边使劲甩手“你脚怎么这么脏?叶明安,你几个月没洗过脚了?你一个女孩子,真是……太恶心了!”
叶明安抓过鞋子,慌忙套在脚上。
“这鞋是你的吗?大了几号?”方煜边问。
“就是昨天刚买的,大两码,就是……就是和陈秘书一样的这个,只有这个号码了……”女孩嚅嚅地说。
男子无语,习惯地以手抚额,又猛地将手从额角拿开,皱眉甩手。
叶明安站起身“我去取咖啡。”边说边一瘸一拐地往门外走。
“不用了,你那么脏,拿了我也喝不下去,我自己去。还有,明天换件衣服,衬衫西裤牛仔裤什么的,只要不是一身乌鸦黑就行。鞋子,也换一双。”
叶助理点了点头,走了。
洗过手回到自己的座位,煜总拨了综合办电话,让他们尽快送台咖啡机过来,然后起身走出办公室。
在大办公室看到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低着头缩在电脑后面,像只胆怯的小蜗牛。
再回到安防部时,方煜将一盒创口贴扔在助理桌上“贴上!”
“哦。”女孩低着头,声若蚊蝇。
“现在。”煜总命令道。
叶明安拿起桌上的创口贴,撕开包装,转过身子背对着他,脱下鞋贴药。
那背影依旧缩肩垂头,巴不得把自己整个都藏起来一般,像只缩在壳里的小蜗牛。
接下来的一整天,煜总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叶助理也没进去,两人再没碰面。
中午有餐厅的人送了两份餐上来,一份给了叶明安,一份直接送去了里间。
原来他也不喜欢下楼去吃,叶明安想。
下班后方煜和慕风坐在咖啡厅里,说起今天办公室里“小蜗牛”的事。
“又多了个绰号,不知道明天会变成什么。”慕风说。
“不改了,就蜗牛了。真像只蜗牛,一碰,都不用碰,只要感觉到有异动,就会缩起来躲回壳里,再也不肯出来。”方煜笑道。
“蜗牛,在中国是指腹足纲类陆生物种,西方人不分水生螺类和陆生蜗牛,统称蜗牛,并且作为菜肴食用,尤其是在法国。蜗牛是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有两万多颗牙……”
方煜对着一本正经地作“名词解释”的慕风叹了口气“我终于知道你长得这么好看,为什么还没有女朋友了。”
“为什么?”慕风问。
“因为你根本没有幽默感,是个标准的高智商低情商。”
慕风不以为然“情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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