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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买衣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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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着对女装恋恋不舍的李明珠,终于来到了七层男装。

可能男人和女人买东西最大的不同,就是大多数男人不会像女人那样所谓的精挑细选。大多数全凭眼缘,试过之后觉得还不错就会买下,要不然怎么说糙男人呢。而且张俊秀其实也是那种大男子主义,也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撑死了就是用下洗面奶。还是抹上就冲那种,但是,谁让咱底子好呢,再加上练武的原因,皮肤没有变得粗糙,甚至更加光滑细腻。

女人则不一样,总是试试这个试试那个,就好像那个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故事里面那个人。哪怕是买回去没几天也会觉得当初看见的另外一件好像也很不错。

到了卖男装的楼层,本来准备随意看看再说,可是直接就被李明珠拉进了一家店子,据李明珠说,很多的韩流明星都是穿的这个牌子的衣服,但是反正也不是自己掏钱,也只能由着她。

进了店子之后,瞬间好像忘了在女装的恋恋不舍,竟然又开始劲头十足的开始挑选,然后就是一个人的表演,好似被遗弃的坐在店里的沙发上,看着李明珠挑挑拣拣好一会,不时的拿出一件衣服,远远的对着张俊秀比划。终于在挑选了好一会之后。似乎是选定了一套穿搭,就喊着张俊秀赶紧去试试。

“去试试。”李明珠似乎挑累了,把衣服递给张俊秀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先生请跟我来。”

拿着手中的衣服,就跟着导购员,去了试衣间。

走进去一看,还别说挺宽敞,脱掉手中的运动服,就开始换上衣服,这是一套有些偏向休闲款式的衣服,一件薄薄的秋季贴身线衣长袖,搭配一件黑丝手工小西服。下身则是搭配一条黑色的休闲西装裤。

换好之后对着看了看镜子,嗯,李明珠选衣服的品味还不错。

“换好了没,换好了出来看看。”外面忽然传来了李明珠的声音。

“好了,来了来了。”

应和着推开试衣间的门,换上衣服的张俊秀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一米八六的身高挺拔而立,因为练武的原因,张俊秀的身材颇为壮硕去不显臃肿,属于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加上颇为英俊的脸庞,和与刚刚穿着运动服不同的气质。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

“哇,好帅。”就连导购员都小声的夸赞。虽然见过很多帅哥,甚至还我这明星偶尔来这里买衣服,但是张俊秀缺多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

看着换了衣服的张俊秀,又听到附近店员的的夸赞,李明珠不禁有些得意。嗯,自己填挑的衣服肯定占了很大的原因,虽然张俊秀本来就很帅,可是没有自己亲自挑选的衣服怎么会这吗好看呢,对的,就是这样。不接受其他解释。不由有些小得意。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穿上就是帅。”

“小姐眼光真好,而且很会搭配呢,这件衣服好多人因为肩膀位置撑不起来,所以就穿着显得不是很精神,您男朋友人长帅,身材也很好,就好像那种衣服架子的身材。整个人显得更加帅气了。”

导购员也一半实话一半鬼话的奉承着。能来这给男人买衣服的,大多都是有钱人,多半不是家人就是情侣情侣,两个人看着不像是一家人,虽然男的帅女的漂亮毕竟容貌上并不相像,那么多半就是情侣了,情侣的话只要多哄哄女方,多说些好听话,毕竟有钱人也不在乎这点钱,只要衣服不差多半就会买下,作为首尔最大的百货商场,一般都是奢侈品牌,而且自己家店子的衣服也是价值不菲。这要是对方多买一点,可又是一笔提成。这样一想,越来越觉得开心了。嘴上也像抹了蜜一样。

“呀!不是!不是!可别别乱说,这是我姐。关系很好的姐姐。”听到导购员说自己是李明珠男朋友,她可能还没反应过来,可是张俊秀吓了一跳,这种玩笑可不能乱开,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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