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六章可以收服林丹汗的机会(为盟主炸锅皮皮虾加更)(2/3)
人不敢稍有轻视。
随着骑兵两边分开,一阵阵整齐而有节奏的脚步声传来。
更远处的公平军步兵,背着火铳、举着长刀、提着破军刀,整齐跑步而来,他们整齐抬腿,整齐落下,步履之间,有一种节奏,让人心跳加速。
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兵,公平军都如同一人。
只要见过家军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家军与眼前的公平军训练方式一样,装备一样,人员的气质也是一样。
公平军将士身上散发出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气。
“我等拜见公平王!”
此时的罗世明,挽着裤腿,打着赤脚,脚上沾满了泥巴,脸上和手上也有不少泥巴,然而,无论是额哲,还是那些蒙古骑兵们,再也不敢小视这个看似憨厚,如同农夫一般的男子。
额哲急忙翻身下马,向罗世明施了一个贵族礼节“呼图克图汗之子,孛儿只斤·额哲,参见公平王!”
“小王子免礼,免礼!”
罗世明装模作样的道“小王子,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公平王国国相,江湖人称赛武侯陈应!”
陈应长得白胖胖,塞上的烈日虽然酷烈,却没有把他晒黑,他越晒越红越白,这让罗世明感觉有些气愤。
陈应朝着额哲道“小王子,远来辛苦,边地穷困,用度缺乏,拿不出什么好东西来招呼小王子,只能敬上一坛美酒,聊表心意了,来,先干为敬!”
这种坛子是非常小的小坛子,大约可以装两斤酒。陈应拿了一坛带着二十度的酒,自己喝了起来,另外递给额哲的则是六十度。
陈应仰头喝了将近一半,他笑眯眯的望着额哲。
额哲拍开泥封,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看着酒水清如清水,毫无杂质,他舔舔嘴唇,一脸兴奋“记二锅头?”
额哲喝得非常开心,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小王子真是海量!”
“哪里,哪里!”
额哲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将半年,滴酒未沾,这日子,生不如死啊!”
罗世明道“里面请,咱们今天不醉不归!”
崔成友仔细观察着额哲的八百亲卫骑兵,这些骑兵虽然人人披甲,不过部都是牛皮铠甲,而且大部分人的铠甲都磨得发亮,还有不少带着黑紫色,显然是被血水泡过。
至于刀,都是用劣铁铸的,又钝又软,砍劈几次就报废了,如果仔细看,还会看到上面有不少缺口,很难相信这是一个王子的卫队的装备!
显而易见,那些由牧民客串的骑兵不可能有更好的装备,难怪林丹汗对上后金每战必输,这样的破装备怎么跟兵精甲利的后金打?
听到崔成友的汇报,罗世明微微皱起眉头,他不免有些失望,旭想把林丹汗拉过来当盟友,一来免却林丹汗对银川平原的骚扰,二来也多一分对抗那多如牛毛的蒙古部落的力量,没想到林丹汗的实力却这么弱,真是划不来。
罗世明叹了口气道“就这样的装备,三个察哈尔和喀尔喀骑兵都打不过一个建奴骑兵啊,跟他们联盟真不划算!”
陈应笑了笑道“你不觉得现在正是收服林丹汗所部的最好时机吗?锦上添花,莫如雪中送炭!”
罗世明盯着陈应“陈先生,你莫不是喝多了,收报林丹汗?”
“我没有喝多,我现在非常清醒!”
陈应摇摇头“现在林丹汗已经山穷水尽,他们缺粮,缺盐,缺铁,缺少盟友,他想过联明抗金,但是,因为华阳社的原因,他的想法被盘否决,也就是说,除了我们,他们得不到任何帮助,林丹汗这杆破旗,在蒙古草原上,多少还有点影响力……”
陈应其实是有些急了。
当初投靠旭的时候,他是旭身边的第一人,可如今,他身边的第一人变成了沈明泽,曲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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