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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夫子炮灰 何去何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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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消息听谁说的?不可能,我们是来挑河的,他们凭什么拉咱们的夫子啊!”

周旺叫马新贵说的这事再次给吓着了。

“我看没这回事,守堤的那些军爷看着挺好,怎么突然就要拉咱们当夫子?”

陆小华子也有些不相信。

他跟王四和堤上那些兵打过交道,虽说看着凶,但赌起钱来也爽快,从不赖账,跟他们也称兄道弟,怎么看也不像是要祸祸他们的样子。

“老爷,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要是真的话,咱们是不是就回不了家了?”

广远曾听宋五说过有官兵拉人当夫子的事,不过他以为当夫子顶多就是替官兵搬搬东西,帮他们喂喂马,端端水、做做饭之类的杂务,就跟给人打短工似的,时间到了就放回来,所以没什么大不了。

但马新贵说给官兵当夫子是九死一生,这就有点吓着广远了。

陆四却知道马新贵说的没错,这年头无论是叫官兵还是叫流寇拉去当夫子,都注定是条有去无回的路。

因为不管是官兵,还是流寇,他们在打仗的时候都会把夫子用在第一线,是谓以人命去消耗对手的弹药箭枝,或以人命去填平对手的堑沟。甚至,还会在缺粮的情况下以夫子为食物,如那位已经降了清的祖大寿。

夫子不是人,他们甚至连被称为人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只是炮灰,只是一群被用刀枪驱赶的牲畜。

极少数的夫子会幸运的存活下来,然后他们就会被称为精兵。

精兵的定义在这个时代其实很简单——别人死了,你还活着,你就是精兵!

如果真如马新贵所言,守河的这支官军要将他们几万河工裹去当夫子,那陆四敢断言,这些河工的家里怕是十有八九都要戴丧了。

陆四曾想过叫新来的淮扬巡抚拉了壮丁当兵,因为这说不定是他的一个机会,但这个机会的前提是淮扬巡抚募兵,而非是叫外地来的兵拉了夫子。

当兵和夫子可是两回事。

家乡的兵和客兵更是两码事。

要在淮扬巡抚衙门和北边来的不知名军队选一个,陆四肯定毫不犹豫选前者。

前者还算家乡父母官,后者,虎狼也!

明末军纪败坏之罪魁祸首就是客兵。

显然,运河上这支监军就是客兵。

“这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守堤的官军是谁的兵马你知道吗?”

陆四必须要搞清楚消息的真假,也急于知道运河上这支打着“金”字标旗的军队究竟是谁在统领。

马新贵瞥了眼陆四,有些郁闷“你不信我说的?”

“我不是不信你,我只是想知道更多一些。”

陆四向前近了一步,“有些事,知道一点和知道所有可不一样,好比你们棚里摇骰子,一颗骰子决定不了输赢,得全开了才知道。”

“有道理,”

盯着表情凝重的陆四看了几个呼吸,马新贵“嘿”了一声“那好,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统统告诉你。”

按马新贵的说法,王四有个表弟叫赵三喜,几年前在镇上失手把人打成重伤,害怕官府抓他做牢吓的连夜跑了。

结果这小子在北边的河南要了一年饭后不知怎么的就当了官军,因为打起仗来不要命,被上面的将领看中收在身边当了亲兵,还给改了个名字叫赵忠义。再后来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受漕运总督所召带兵来了淮安防河,他便也跟着过来,算是回老家了吧。

听到这里,陆四打断了马新贵,问道“赵忠义跟着的那个将领是不是姓金?”

“好像是,”

马新贵侧头想了想,“对,听王四说他表弟跟着的是一个叫金声恒的将军。”

“果然是他。”

陆四自言一句,同时心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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