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不对,是桃花源记(4k)(3/4)
你要是有一个三天两头不照面天天给你找野妈的父亲,估计你跟你父亲的关系也好不到哪里去。
丁大海是个男人,还是个品位不差特别有钱的单身男人,这种男人身边要是没有一些莺莺燕燕、绿茶白莲,估计大家都不信。
好吧,丁大海是海王也好是渣男也罢,都跟今天的主题无关。
让我们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这件事情上。
想要弄明白这件事,为什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云遮雾绕的让人傻傻看不清,得从丁大海的发家史说起。
丁大海起家的时间很巧妙,他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最后一年展露头角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最后一年是哪一年?
一九九九年。
第一次诡异潮汐,在全球掀起了滔天大浪的年景。
从表面上来看,丁大海的崛起在正常不过了。
可深入来看,他这一路顺风顺水的有些不可思议。
九九年,他卖掉祖传的破渔船转行包沙场。
那个年代,建材行业的野蛮生长有多野,你难以想象。
想要包沙场,光有钱可不行。
你还得有刀,你更要有权。
刀是用来在原有的利益链上砍下肥肉的,权用来摆平白道上的各种麻烦的。
按理来说,祖祖辈辈都只会打鱼的丁大海,三样都不沾,根本不可能爬起来才对。
可结果,却惊掉了丁大海老家所有人的眼珠子。
他家乡几个敢打敢杀的狠人对他纳头就拜,莫名其妙的就成了他手底下最锋利的刀。
他老家新到任的县长,也不知喝了什么迷魂汤,刚上任就跟他熟络无比,恨不得穿同一条裤子。
短短半年之内,他就从一个只会打鱼的鱼佬,成为了他老家黑白两道通吃的大豪。
自此以后,展露头角的丁大海朋友越来越多,敌人越来越少。
酒桌上称兄道弟的朋友,在旁人那就是一堆酒肉朋友,真到用时可堪一用的一个也没有。
在丁大海这,立马变成了可以托妻献子的过命朋友,两肋插刀算什么?这些酒桌上的酒肉朋友能为了丁大海的利益插自己两刀。
当然了,事后回过神来以后,也不是没人怀疑自己当时中了邪。
只不过拿不出证据,外加实力大损后,难以撼动大势已成的丁大海。
“我托人查了一下玄镜司资料库里记载着的诡异信息,找到了一种能够轻易改变他人想法的诡异。”
王诩听到这,忽然想起来自己在赏金猎人网站上查看资料时,看到过的一种诡异“你说的该不会是食梦貘吧?”
食梦貘,多为狼级诡异。
目前已知体型最大的食梦貘只有婴幼儿巴掌大小。
身体介于虚实之间,依靠人类做噩梦时溢散的恐惧情绪为食。
食梦貘体型弱小能力单一,只靠身体素质,战斗力甚至没有一只小白鼠高。
种族特性,迫使它们必须依附经常做梦的人类才能活下去。
被食梦貘选(附)中(身)的人因为经常做噩梦,神经会不可避免的衰弱。
一旦神经衰弱到一个临界点,被附身的人就会死。
“世人只知道食梦貘会吞噬人类美好的梦境,让人夜夜做噩梦,却不知道,食梦貘也是玩弄梦境的高手。”
“食梦貘之所以让人天天做噩梦是因为人们做噩梦时,会溢散出它的食物——恐惧的情绪。
这并不代表,食梦貘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会了。丁大海那诡异的人际关系,很有可能是食梦貘篡改了那些人梦境后的后果。”
韩立的嘴跟机关枪一样,噼里啪啦一通喷射。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食梦貘应该是诡异里罕见能够进化的诡异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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