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改革三司(2/2)
职权是总管全国各地之贡赋和国家的财政。长官是三司使,其权位之重,与执政无殊,号称“计相”。
三司之副长官为三司副使。宋太宗时,罢三司使,另设盐铁、度支、户都三使。真宗时,又罢三使,重设三司使一员,另设盐铁副使、度支副使和户部副使。
盐铁之下设七案,即兵案、胄案、商税案、都盐案、茶案、铁案、设案等,掌管全国矿冶、茶、盐、商税、河渠和军器等。度支之下设八案赏给案、钱帛案、粮料案、常平案、发运案、骑案、斛斗案、百官案,掌管全国财赋之数。
户部之下设五案户税案、上供案、修造案、曲案、衣粮案,掌管全国户口、两税、酒税等事。三司的附属机构,有磨勘司、都主辖收支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折司、发放司、勾凿司、催驱司、受事司等。
由此可见三司职权之广泛,与事务之殷繁。北宋前期,全国财政支出大部分依靠三司,三司实际上取代了尚书省的许多职务。元
丰改革官制时虽废三司仍归户部、工部管辖,其中胄案改置军器监,这些改革似较合理。但是财用大计毕竟不是户部所能尽办,因此,北宋末期又有总领财赋官及经总制使以别掌之。
北宋前期,中书门下主管民政,枢密院主管军政,三司主管财政,三者鼎足而立,彼此不相知,而大权集中于皇帝一身。神宗改制后,宰相实际上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兼任枢密使,又兼管部分军政。这样,宰相重新握有民政、财政和部分军政之权。
赵昕将三司进行了拆分,主要分为户部和商部。
户部主要负责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等。
商部主要负责全国的商税,下设盐铁司、矿务司、水利司、海外贸易司、工商司等等。
工商司是执法部门,赵昕从刑部和大理寺挑选出了一些官员出来,最终制定出了一部大宋版的工商管理法。
赵昕在心里思索了一下眼下大宋的朝廷结构以及各职位的主要负责人。原本的军部仍然叫兵部。
宰相庞籍,副宰相梁适,军机处韩琦、王德用
监察院长王举正,监察使唐介、王素、郭劝、韩蛰等
兵部尚书韩琦,兵部左侍郎王尧臣,兵部右侍郎高若讷
商部尚书张方平,商部左侍郎田况,商部右侍郎空缺
吏部尚书范仲淹,吏部左侍郎欧阳修,吏部右侍郎杜衍
工部尚书曾公亮,工部左侍郎苏颂,工部右侍郎宋庠
礼部尚书晏殊,礼部左侍郎富弼,礼部右侍郎李用和
户部尚书陈执中,户部左侍郎刘沆,户部右侍郎王贻永
刑部尚书包拯,刑部左侍郎陈旭,刑部右侍郎吕公弼
烟花若殇大部分是我自己编的,大家切勿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