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我大意了!(1/4)
第二位受害女性,名为“中山美香”。
27岁。
从便利店买完饮料出来,准备上车时,被对方从身后袭击。
…
“什么?你们问那天发生的情况?”
因为是居家的缘故,中山美香并没有化上流行的黑皮辣妹妆。
或许是东马等人,前来打扰的时间太早,对方只穿了一件珊瑚绒睡袍。
脸上的绿豆泥面膜还未清洗,就这样大摇大摆的,随意开门了。
得亏东马和柯南不是什么坏人。
否则,这名不懂得保护自己的独居女性,只怕在劫难逃了。
“那天啊,我就是刚买完饮料出来。正准备打开拉环喝一口,却没想到突然有人出现在身后,朝我头上用棍子打了一下。”
“还记得是什么样的棍子吗?”
“哈?”
听到这个提问后,中山美香上下打了他一眼。
为什么好好一个帅哥,不关心一下自己这样一个大美女的伤势,反而问什么样的棍子?
“这我哪儿知道!”
中山美香莫名变得有些生气起来。
她双手环胸,斜靠在门框上道“当时都被袭击了,我哪有闲心去看那些!不过,看样子应该是个男的,身高大概在160的样子吧!”
“160?”
听见这个回答后,东马和柯南对视了一眼。
柯南问道“可是,你之前不是和警方说,对方的身高与自己差不多,是在150左右吗?”
“我当时还穿鞋了啊!一双厚底鞋!只是当时我没想起来这一茬嘛……”
中山美香说着,声音微弱了下去。
显得有些底气不足的样子。
至于为什么在想起后,没有及时告知警方呢?
究其原因,便是害怕麻烦。
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原来如此,感谢配合。”
装模作样的在小本子上随意记录几句后,东马便合上了本子向其道谢。
临走前,还不忘提醒道“下次开车,请穿舒适的运动鞋或平底鞋。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的道路安全。”
尽管道路交通法没有定义,什么样的鞋子适合驾驶还是不适合驾驶。
但各省个别制定的道路交通法实施细则中,也有对不适合驾驶的鞋子进行了定义。
例如东京都。
根据道路交通规则的第8条,有如下规定
不要穿着木制凉鞋、木屐等,可能对驾驶操作造成影响的鞋驾驶车辆(轻型车辆除外)。
轻型车辆是日本法令的用语,原则上是没有原动机的车辆的总称。
驾驶时不需要驾驶执照,但有类似于机动车辆的交通规则。
例如自行车、双人自行车、雪橇、牛车、马车等,都被视作轻型车辆。
违例者会获发交通罚单红票。
此外,轻型车辆与轻型汽车无关。
…
第一位受害女性,名为“小池久美”。
32岁。
那天因为公司业务忙碌,需要加班,所以下班后已经赶不上最后一班电车了。
索性,与她交往的男友“高濑石井”,表示可以开车接她。
在与对方通完电话,确认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后,小池久美便站在路边等候男友的到来。
却不曾想,在男友的车辆快要到来前,有人突然从身后袭击了自己。
“当时我见情况不对,就连忙按了几声喇叭,然后探出头朝他大吼了一声,把他吓跑了。”高濑石井说道。
说完之后,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主动提议道“对了,我车上装了行车记录仪的,要看吗?兴许有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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