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新日本(4/4)
利久长、松浦重信等一众大名们身上,叹了口气。
个个都是卖国贼,也不差自己一个。
崇祯二十一年七月七日,大明和日本德川幕府签订条约,史称《江户条约》,具体内容如下:
1、允许大明在日本建立总.理衙门。
2、允许大明在日本任何一口岸通商。
3、准许大明在日本设领事,并派兵船在各通商口岸停泊。
4、割让江户、长崎、大阪三地为大明租界,租期99年。
5、日本赔款大明白银五百万两。
6、准许大明招募日工出国。
7、任大明商人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
8、大明可以在日本建立学堂,传授中文。
9、大明兵船可以在日本任意一通商口岸停泊。
10、大明可以向日本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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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大明可以在日本开矿采掘……
由于条约共有二十一条,《江户条约》又称《21条》。自此,大明军队正式入驻日本,郑成功也成为了大明历史上,第一任的大明驻日本总.理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