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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分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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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知县程之敦捡起掉在地上的书信,拿起一看,只见信上写道:

学生莫问稽首知府田大人:

夫知府者,掌一府之政令,总领袁州四县,本应体察民情,勤政爱民。

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此皆乃大人之职责。

然宜春县令郑秋平,主簿王应宝,县丞朱一浩,卫指挥刘世忠等人,借剿匪之名横行乡里,致百姓亡七人,伤数十人,劫掠乡里,奸女,此谓之官乎?

今我举义旗,惩杀贪官污吏,为民除害,亦是为大人除害。

今府衙汪孟卢三位大人已移师温汤,府尊可派人携谷五千石,银三千两以换三人。

吾以七日为限,七日内,三人安危毋虑。

七日后,学生恭迎府尊大驾!

看完信中内容,程之敦也快要气炸了。

“这厮竟是读书人,如此恶贼,枉读圣贤之书!”

田有年叹道:“催科(程之敦字),而今如之奈何啊?”

程之敦起身说道:“府尊,咱们身边带有六百兵马,不如直奔温汤,将这群反贼一网打尽,救出三位大人。”

田有年一听赶忙摆手道:“不可不可,那莫贼身边有一千五百多人,咱们才不过区区六百人,其中五百还是临时招募的乡勇,战力甚至不如反贼。

以六百对敌一千五,这无异于以卵击石之举。

再说,咱们这点人马,连守城都才堪堪足够,哪里还能主动出击啊!”

程之敦一时哑言。

他们三天前就接到了消息了,早上一名休假的衙役本想进城当差,却发现城门口居然有一群农民手持武器把守着大门。

感觉到不妙的他马上借了一匹骡子深夜赶到一百四十里外的萍乡县城。

得到消息的程之敦立刻与在萍乡的田有年和同知史延昇组织了五百乡勇,另外加上萍乡的一百官兵敢来增援。

只可惜萍乡县距离袁州府距离不短,再加上他们又是一群步兵。

他们从县城出发先赶到芦溪镇,再换船走袁河水路,这已经是最快最省脚力的路程了。

哪怕是这样,田有年也直到第三天晚上才赶到府城。

现在府城是收复了,可是府衙和县衙的行政班子却被反贼给一扫而空。

县衙里的官员几乎杀绝了,府衙倒是没死几个官员,可是几个重要的官员也被反贼给掳走了。

反贼不光掳走朝廷命官,而且还敢留下书信索要赎金,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田有年马上拿起纸笔,快速写了三封信。

其他俩封是写给自己辖区的分宜知县曹国祺和万载知县石国柱的。

田有年用很严厉的语气,命令曹国祺领兵两千,石国柱领兵一千五前来协助他一同围剿。

并且还给了时限,必须在七日内到达。

第三封信则是写给莫谦的,他要求莫谦必须在七日内将三位朝廷命官释放,并且负荆请罪前来府城自首,否则朝廷大军一到,必叫他莫谦死无葬身之地。

写好信后,田有年叫来三名衙役,分别把信叫三人送往各地。

前面两位衙役到没什么,最后一名领到信件的衙役一听是给反贼送信,当场痛哭流涕。

“府尊大人,小的上有老下有小,求府尊大人饶我一命吧!”

田有年一看这衙役模样,顿时气不打一出来。

他拍桌子怒道:“就是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平日里只会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结果反贼一打进来便跪地投降,本官告诉你,今天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你要不去,我就以你通匪的罪名把你全家处斩!”

衙役听到这话顿时不敢再多说什么了,只能嚎哭着出了南门。

......

莫谦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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