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契约(2/2)
丁婆婆说完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
这纸她没有递曾荣,而是递给了族长,族长接过去先扫了一眼,这才念了起来,“立出舍书。安州府安水县青湖镇曾家村人亲父曾呈春,因家贫,无以为生,特将长女曾荣,年十二岁,幼女曾华,年六岁,自愿投拜京城内阁大学士徐扶善府上五年,两边情愿,任凭教训,倘若山水不测,各从天命。今特付身家银二十两。恐后无凭,立此并照。”
“什么意思?”曾呈春没大听懂,只知对方给二十银子,貌似是卖给徐家为奴五年,可曾荣明明说的是去京城找活干啊。
不单曾呈春,在座的其他几人也有些糊涂,就连曾荣也颇为不解,她明明说的是不卖身,怎么出来一个契约且言明五年?
“两位婆婆”
曾荣一开口,丁婆婆冲她使了个眼色并打断了她,“阿荣,这是老夫人的意思,是怕你爹娘日后找徐家和你姐妹的麻烦。”
这么一说,曾荣也就懂了,若没有这契约约束,只怕日后家里人会不停地找她要银子养家,而徐家之所以以五年为期,想必是因为五年后她该成亲嫁人,到时理应由夫家来护着她了。
“爹,你们也看到了,徐家一下拿出四十两银子,五年内我是不可能拿到工钱的,你们也别想打我的主意了,自己好好过日子吧,用这些银子买几亩地,大哥能吃苦,日子总能慢慢好起来的。”
多余的事情曾荣也不想管了,为这个家,她做得够多了,现在她只能是寄希望于大哥能娶个厉害些的嫂子把这个后娘给压制住。
“是啊,大春,四十两银子不少了,也是徐家厚道,放心,阿荣和阿华两个以后肯定能过上好日子的。你就别惦记别的了,把手印按上吧。”族长把这张契约递到了曾呈春面前。
曾呈春拿着这张纸,手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