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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和气生财嘛,哪里都一样(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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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的审讯下,当然还有确凿的证据面前,牛淑芬跟周怀恩都乖乖交代了。

据他俩的交代,说这这笔钱是他们私自偷拿的,都偷偷拿去放债了,其中牛淑芬个人放债叁万元,周怀恩放债两万元,加起来正好伍万元。

不管是五万块,还是两万三万,在这个时代来讲,都属于数额极其巨大的经济犯罪。

也就是认罪态度良好,要不然,恐怕枪毙都有可能。

既然事实清楚,接下来就好办了。

因为私下放债本身就是违法,不管是放债人还是借债人,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于是乎,警察根据牛淑芬以及周怀恩的名单,直接上门抓人,一抓一个准。

由于时间还短,所以这笔钱大部分都追了回来,有些追不回来的部分,则封查借债人的个人财产,比如房子、电器、家具等等,准备合法拍卖后,再把拍卖所得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红光出版社损失的那五万块钱,其实都可以追回来,无非需要点时间而已。

没办法,谁让那些借钱的人都是京城本地人,且都有家有业呢。

要是外地的人,那就不好追账了。

当然了,话说回来,真要是外地人,那牛淑芬跟周怀恩也不敢借钱给人家啊。

毕竟这时期的私下放债本就是违法,一般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才会借钱给人,否则一般人不会借的。

其实后来曹志强才知道,原来牛淑芬跟周怀恩借出去的钱,基本都是他们的亲戚,而这些人借钱,都是用来开杂货店或者小饭馆的。

也就是说,那些人借这些钱,也只是想要做个小本生意而已。

毕竟这时期民间个人想要借钱做生意,那真的是千难万难,毕竟银行不放款给个人。

所以这时期能开饭馆做生意的,真正都是大款才行。

本来呢,如果那些人真能靠着这些钱开起饭馆来,按照这时期的情况,应该都会很快赚到第一桶金。

因为这时期开饭馆,真的是一本万利,只要别太难吃,基本没有赔本的。

可问题是,他们私下借钱本就是违法,而且借的钱还是赃款,这就构成犯罪了。

结果可倒好,不但要把钱还回去,而且借钱的人还要因此坐牢,甚至影响子孙后代的政审,可真是祸从天上来。

为此,牛淑芬跟周怀恩的那些借过钱的亲戚,也都恨死了这俩人。

因为牛淑芬跟周怀恩的这种行为,是妥妥的坑亲戚,能不招骂么?

再加上牛淑芬跟周怀恩的搞破鞋行为,这就导致这两家的那些亲戚朋友,没有一个人肯他们出头求情走关系的,都恨不得跟这俩人撇清关系。

这样一来,无形之中,就让曹志强以及红光出版社,都少了很多敌人。

也就是想明白这些后,曹志强才佩服李厂长的手腕,感叹姜还是老的辣。

要知道,如果按照曹志强原先的法子,也就是听那个杜振国的话,锁牛淑芬在编辑部的办公室里,然后他去跟李厂长告状,借李厂长的口,把牛淑芬赶走。

这个法子看似更直接更解气,但隐患却很多。

因为那样就等于曹志强直接得罪了牛淑芬,牛淑芬一旦没被打死,事后报复曹志强的话,那可不是一个魏大军能比的。

魏大军充其量就是个街头混混,无非是亲戚比较牛逼,但再怎么样,魏大军本身的流氓定位在那,一旦魏大军因为抢劫等原因犯事儿,他的那些亲戚只会赶紧跟他撇清关系,绝对不会出手帮忙。

说白了,魏大军的那所谓牛逼亲戚,只有在魏大军没事儿的时候可以拿来狐假虎威,可一旦魏大军真出事儿,他那些牛逼亲戚绝对出手帮忙。

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

因为越是身居高位的人,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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