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5章 史弘肇VS苏逢吉(2/2)
哗,确实是无法无天,理应受罚,但是——应该把他们交给派出所、公安局,而不是送到军事法庭,这事儿不该您管呀。爹啊,这是某些人故意给你挖坑,让你背负天下骂名!您何苦为他人火中取栗?
史弘肇恍然大悟,于是当场下令将学生们无罪释放。
读这段历史,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动画片里的经典一幕:两个大反派,总是一个又矮又胖又傻,充当苦力和打手,而另一个则是尖嘴猴腮,充当狗头军师。比如《熊出没》里的二狗和大马猴。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史弘肇没大有。
史弘肇与苏逢吉等文官之间的矛盾峰值出现在乾祐三年(950)的两个酒局上。
1.2.2“4月酒局”
乾祐三年(950)4月,面对契丹游骑对河北地区的持续骚扰,而河北诸镇的守将们唯有闭城自保,没有还击之力,更无还击之勇的问题,刘承祐召开御前会议,商量着指定一位有勇有谋更、有办法更有胆量的大将前去镇守。
群臣们一致推荐刚刚平定西部三镇连叛的大将郭威。
于是,刘承祐决定让郭威出镇魏州,节制河北诸镇,协调抗辽事宜。
到此为止,并无反对声音,这是群众们一致的呼声。然而问题在于,郭威头上顶着一个“枢密使”的头衔。
原则上来说,中央的官可以遥领、遥兼地方官,例如枢密使兼某地节度使,那么他的工作地点仍是在中央,地方上的实际工作由其副使来完成,他只是“挂职”,或者名誉节度使,领一份节度使的俸禄,享有节度使的政治地位,算是朝廷对他的恩典。
反之则不行,地方节度使不能兼任中央的官职。但是宰相、使相等虚衔除外,例如很多地方强藩均带有“兼侍中、同平章事、中书令”等头衔,也是只享有相应的政治地位,并不能履行宰相的义务。
在议定了郭威出镇魏州后,同为武将阵营的史弘肇提议,应该保留郭威的“枢密使”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