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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我已经忘记了我还是个活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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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鸠端起桌面上的粗陶碗,喝了一口洛岑给他泡好的鲜菊茶。

守,还是攻?

斑鸠相信,只要自己做出了决定,屋子里的人肯定都会支持自己。

但是,他还是希望,能听到他们说出心底的想法。

没有人天生就应该为其它人去死,但是如果他们将来真的要死了,斑鸠希望,这是他们自己心甘情愿的。

当他们去死的那一刻,他们应该明白自己死亡的意义所在。

如果没有这样的觉悟,就完不成印第安复兴的大业。

或许等到将来胜利的那一天,这一间屋子里所剩下的人已经没有几个了。斑鸠希望,那还侥幸活下来的几个人,能够明白,他们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有人替他们去死了。

“那就打呗!还能怎样?”鹦鹉第一个开口说到。

他左右看了看其它人。

“如果可以不打,我是真不想打!”烟男叹了一口气,说到:“但问题是,咱出生就是个印第安人,跑也跑不掉啊!”

“打!”盐巴没有抬头,说到:“早打!大打!打烂做数!打不过也要打!如果没有火鸡岭那一战,说不定我都想劝劝大家。但是打完了火鸡岭那一仗,我突然就想明白了,我这一辈子,就是该和白人打个不死不休的!”

盐巴这一席话,让围拢着桌子的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点了一下头。

火鸡岭那一仗,惨烈无比。

斑鸠部落的旧有人口,直接折损了一大半。

但是战争结束之后,没有一个人在斑鸠面前叫过苦,也没有一个人在斑鸠面前流过泪。

即便是那十多个被打残了的伤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伤口发霉,流脓,最后将近九个人都在半个月后死去了。他们在生前见了斑鸠,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酋长,谢谢你带着我们报了仇!”

那一仗,打破了白人不可战胜的神话。

也打碎了部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屈服本能。

他们终于第一次尝到了以血还血的痛快,第一次生出了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渴望。

凭什么螳臂就该被车碾死?

凭什么你想杀,我就就不得不送?

“我将我的一切都献给了酋长,”比索说到:“我这一生,将不会有妻子,不会有孩子,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亲人。我是斑鸠的装弹手,斑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我也一样。”巨硬说到。

斑鸠的心中像是过电一样,产生了一些……感动?

身为一个首领,有什么比部下忠心耿耿更能打动他的呢?

但是这种感觉被他很快的压制了下去。

遥远的记忆中那个温温吞吞懦弱可怜的打工人,现在已经长出了一颗冰冷的心脏,有了一张坚硬的神经。

这些人发誓要对他效忠,而他正在考虑的,却是让他们如何更有价值的去死。

“头皮,你呢?”斑鸠开口问到。

头皮,就是那个在上一次开会的时候打瞌睡的家伙,自从被斑鸠拎出来负责在开会的时候抡大棒之后,这家伙摇身一变成了个精神小伙。

他将自己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整整齐齐的火鸡发型,在斑鸠这一众头领中出类拔萃。

火鸡岭战役的时候,这家伙用牙齿咬断了一个白人士兵的喉管,手里领着湿漉漉的一大把稀碎毛发,面目恐怖如恶魔一般。

斑鸠这才想起来,应该问一问这家伙叫什么名字。

“我叫头皮!”精神小伙回答到。

斑鸠当时听见这个名字被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家伙的审美观怎么这么变态,给自己取了个这么瘆人的名字。

“因为我的父亲叫头皮,我的爷爷叫头皮,据说我的曾爷爷也叫头皮!”精神小伙即使是在血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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