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理想之城(1/2)
在水车带着队伍出发的当天晚上,斑鸠便已经派人去了上熊谷地附近的一个小山坡旁边——在后世这里被叫做戴德伍德,有一座名叫霍姆斯塔克金矿的矿区,乃是北美洲最大的金矿。注
他决定不再等奥格拉拉的谈判了,先去将那里的金子捡回来再说。
为了保护淘金者的安全,他将白石堡中剩余不多的战士又分了一部分出去。
现在的白石堡,便只剩下了不足一百个士兵,算得上是非常空虚了。
若是在这个时候有一支白人队伍前来突袭,斑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抵抗多久。
这样大胆冒险的行为,河狸完全看不下去。
“斑鸠,我是真的不知道,你究竟是怎样活到现在的!”
……
河狸其实对于斑鸠并没有什么别的意见,但是他就是看不惯斑鸠这种孤注一掷的做法。
他自己也是个习惯于在刀口舔血的人,但是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斑鸠这种,简直就是在搂着死神跳舞还跳得十分欢喜的样子。
河狸第一次见识到斑鸠作死的时候,便是在哈里森河谷的一块石头上。他看见斑鸠视那几个白人的枪弹如无物,一边从容不迫地开枪,一边猖狂地高声大笑。
河狸当时被吓坏了,事后目送着斑鸠远去,心中只有浓浓的悲哀:这是个好人,但这样的好人怕是活不了太久了!
可是随后斑鸠的发展却让他大跌眼镜:斑鸠竟然……又跑去荒原上抢劫了艾奇逊贸易团?
别的人不知道艾奇逊贸易团是何方神圣,但是河狸是知道的。送往希拉沙漠给维克托里奥的给养,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走的艾奇逊贸易团这条线!
胆大包天的斑鸠,简直是在作死!
随着布法罗集市上的一把大火,河狸觉得斑鸠那一次肯定是死定了。
看吧,乔治中尉带着一支步兵连进入马德雷山,去围剿斑鸠去了!
斑鸠肯定是死定了!河狸甚至都提前想了一下,要不要在反抗军的记录中,给斑鸠补办一个烈士名额?
可惜没过多久,河狸便听见了乔治中尉的噩耗。
如果说抢劫艾奇逊贸易团的那一次,河狸还觉得斑鸠只是运气好,那么干掉掉乔治中尉之后,斑鸠在河狸的心中,简直就成了一个完全不可理喻的存在。
为什么?
凭什么!
英勇的维克托里奥,带着它忠心耿耿的反抗军,平生最辉煌的战绩就是端掉了拉雷多的一个白人警察局,可是这只丑斑鸠,凭什么能干掉一个白人步兵连?
火鸡岭发生的那一场战斗,细节并不为外人所知。
河狸从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最后只是指向乔治中尉被一条狗吸引,最后被引诱进了斑鸠的埋伏圈。
对了,那条狗名叫‘阿巴’。
河狸觉得这简直是全天下最荒谬的事情!
难道斑鸠靠着一条狗就打败了乔治中尉的一个步兵连?
也就在这时候,河狸产生了让洛岑去拉拢斑鸠的想法。
在给洛岑的书信中他写得清清楚楚:
“……不管怎么样,斑鸠现在已经算是站稳脚跟了。洛岑,现在到了你为反抗军牺牲的时候了……”
“……去吧,去嫁给斑鸠!哪怕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是个喜欢生吃活人心脏的恶魔,是个对女人完全不感兴趣的变态,是个喜欢当自己的性命当做骰子的赌徒……去嫁给他!”
“……你要用你的身体,去换取让他对维克托的支持!反抗军的存亡,就系于你的一念之间了,洛岑!为了奇亨特人的伟大事业,你必须勇敢的奉献出你自己,一如我们所正在做的那样!”
河狸自以为自己干出了一件非常划算的买卖,用一个女子就为反抗军争取到了强大的支持!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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