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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见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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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林封谨吃青菜萝卜。

好在这一餐粗茶淡饭,林封谨也吃得津津有味,毫不嫌弃。然后接下来林封谨自然就要礼尚往来,回请郑学长,郑学长犹豫了一下还是就去了,林封谨也没有特别准备什么大鱼大肉,而是拉上他去书院旁边的小酒馆对付了一顿,双方交往的原则就秉持着平常心三个字。

一来二去,林封谨又抛出了自己的藏书作诱饵,郑学长虽然自尊很强,却也抵挡不住书的诱惑,因此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慢慢变得不错。不说达到什么同寝同住,但交往密切是真的。

便发觉郑学长也有一样怪癖,那就是喜欢一个人洗澡洗脚之类的,因此经常被同窗调侃为祝英台,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和郑龚那一次同路的其余几个人心胸反而狭窄得多,尤其是那个小眼睛的卢平,还有旁边的欧起,见到林封谨就根本话也不说,昂然而去,用这群人的话来说,就是平白别让我粘上铜臭味儿。林封谨却也不会去用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要来刻意讨好人。

***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渐渐的林封谨来到书院里面也就一个多月了,他两世为人,自然是擅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种,加上手中有钱并且不小气,所以在同窗之间的关系颇好。

此时林封谨虽然觉得念书乃是自己的苦手,亏得他的头脑乃是一等一的,好歹死记硬背的功夫也是有的,功课方面不能说是名列前茅,总算也是拿得出手-------当然,那是相对外院弟子而言的。加上他还多了后世的见识,言谈举止之间,少不得就会有些新东西冒出来。

不过有一句话叫做步子迈得太大那么就会扯到蛋,对于现在的人来说,纵是那种渊博的宿儒,终究也是缺乏眼光见识,林封谨的那些言论提出来以后,往往都是被批驳得体无完肤,除了给师长留下了一个“颇有怪思”(请注意,是怪思,不是巧思)的印象之外,也没有任何的收获。

除此之外,林封谨却有另外一项古怪被人津津乐道,那就是他的字实在是奇丑无比,大概是前世用钢笔圆珠笔和键盘太多的缘故,握起毛笔写字,那当真是艰难无比。

当第一个月的月考过后,林封谨勉强在外门弟子的考试当中十分艰难的挤入了前十,这都是全靠他死记硬背的结果,为什么要提到前十呢?因为进入月考前十的人除了有额外的一贯钱和积分奖励之外,还可以有实习的机会。

此时虽然号称是百家争鸣,其实归根结底,这诸子百家还是要依靠五国的政治经济体系来实现自身的价值。那其实归根结底就很简单了,哪一家的学说对统治阶层最有用处,那么就肯定哪一家的势力就发展得越是壮大。

法家同样也是这样,他的授课根本目的,其实也就是要取悦当时的统治者,证明自己的学术其实是最有用处的。

而法家的根本,就在于“法治”,以法治国,那就决定了他培养出来的学子擅长的多半就是刑律方面。偏偏在这方面,要想培养出来有用的人才,经验便是最重要的,很难想象一个毫无经验只是将规条背得滚瓜烂熟的士子一出来就能成为明察秋毫的包青天。

所以,几乎每一所法家的学院,都十分重视“践”的实施,便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实习。林封谨之所以要挤入外院前十,便是听郑学长说了,此时房康郡主管刑名的功曹贺大人,也是法家出身的老前辈。外院前十和内院的入室弟子每隔一段时间,便可以到贺大人处进修一旬。

这些人去,名为是帮忙抄写文书,整理库房,实际上就是将胸中所学和州郡当中的案卷一一对照,印证自己所学,并且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

同时抄写文书的时候,也会按份来拨给工食银两,算得上是性价比很高的一份勤工俭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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