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火锅英雄》(1/2)
“小沈,头向左偏一点,右手放在领口,但不要碰到衬衫。对,就是这样,保持住!”
摄影棚内,沈明穿了一身藏蓝色的西装,笔挺笔挺的戳在哪儿,短发干净,皮肤清爽,妥妥的男模范儿。
原本有些偏黑的皮肤在灯光下显得分外迷人…
跟现在流行的奶白色小鲜肉不一样,凭空增添了一丝男子的阳刚气息。
摄影师陈漫举着大镜头,正面蹲在他面前拍照,觉得差不多了,又开始指挥:“小沈,左手插口袋,右手稍稍往上抬。”
拍照这种事,沈明虽然是第一次,却显得颇为熟稔。
毕竟也是有经验的演员了。
服装是杂志社赞助,只能试穿…
一米八的身高,俊朗的外表,妥妥的男神!
沈明拍完,然后就轮到彭玉昌…
不仅拍单人照,还有两人互动的瞬间照片。
最近不是流行男男CP嘛,什么古剑四基,是胡不识霍嘛…
当然,这个CP只是暂时的,两人肯定要分开发展。
沈明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就上了《芭莎时尚》的封面?
这也…这也太随便了吧?
签个约附带上杂志?
不是说这玩意代表着逼格,新人是不可能登上五大刊?
还说什么,时尚圈对一个演员尤其重要,哪怕演技再好、作品再经典,奖项获得再多,票房成绩再高,如果没有时尚资源,也没法升咖…
还举例秦海路、余兰,因为没有“时尚资源”,也就没有所谓的“逼格”和“星光”,所以就不算大花!
“你都从哪听的?对一个演员来说,最重要的是演技,其他的都是附带的,我们跟《芭莎》、《Vogue》、《嘉人》关系都很好,他们只是杂志而已,并不代表什么!”
“网上说的啊!”
“…别听那帮营销号瞎带节奏,纸媒哪来那么大影响力!”
杨鑫很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大佬果然是大佬…
柯明斯基很赞同:“演员就是演员,不是广告模特,星光和代言只是附加,观众认可的是作品,是角色,是演技,能表彰的是权威奖项,从来就不是什么杂志!”
“当然,有这些也是好事,纸媒的影响力虽然局限性很大,但也能让你在小范围内获取知名度了…”
……
才签约,沈明就见识到了传说中大经纪人的能耐!
不仅预定了新一期的《时尚芭莎》,顺带着还谈妥了两项代言,虽然只是一级代言…
一级代言就是双方初步接触,拍个广告牌那种。
初步接触之后,如果觉得合适,然后才是二级代言——也就是宣传大使,再然后就是代言人,最顶级的叫合作伙伴,人家产品会专门推出一款符合代言人气质的东西,也叫个人品牌,比方说LadyGaga的Fame系列,霉霉的Wonderstruck…
但这些都是沈明没有想过的东西!
如果他留在永乐,或者继续跑单帮,根本没他的份。
瞅瞅这人脉!
金主爸爸肯定不是看在沈明的面子上就给钱,很明显是借了杨鑫的光!
两项代言,进账接近50万,公司拿走一半…
沈明都没反应过来,自己就已经成为百万富翁了…
难怪那么多年轻人想做艺人,这玩意来钱也太快了!
……
乾澄影视总部设在尚海。
初期布局以“影视承制”、“艺人经纪”以及“CASTING选角”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