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妖丹泡酒(2/3)
、下地府?我操!这是妖啊!万一要被道门其他派别发现了,你......你还能当道士吗?胡闹简直胡闹!”
对于他这样的激烈反应,其实我早有预料:
道门是什么,是守护人界的中流砥柱,是三界轶序在人界不被破坏的最后屏障。平时捉鬼超渡驱邪还要谨守“万事留一线”的天道规则,对没有犯下人命和天律的邪物不能赶尽杀绝,何况是收妖为宠呢!
妖,不同于阴鬼灵体。
阴鬼灵体在寻常人眼中,存不存在还两说呢,就算有人相信有地府和鬼物的存在,虽然会生出恐惧颠覆人生观,可好歹那也是人死后化成的。
可妖族,那可是异类,是和魔一样的异族异类,完全和人族搭不上!
人,可能会接受死后进入地府的事实,也可能会接受灵体滞留人界寻找执念。
可要提到妖魔,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
无数的传说表明,妖、魔两族视人族为生死大敌,种族大敌。
掏心吃肺、茹毛饮血、夺舍重生、斩尽杀绝
无数充满贬义的,令人闻之恐惧的词语一经提起,人们自然而然便会联想到妖魔之类。
无论是《西游记》、《山海经》还是《搜神记》《神异经》《通幽记》什么的,其中描述了无数祸害人间、狰狞恐怖,令人们欲除之而后快的妖魔精怪!
其可怕程度,甚至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对鬼物灵体的畏惧。寻常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与鬼物灵体战斗在一线的道士呢:
本来就将其视为洪水猛兽,你倒好——养妖为宠?!简直可以称得上人族统一的——叛徒了!
听了老人贩子的诘难,我正想解释,却听一旁的天师张反驳了,她高声道:
“我驱魔龙族与上古始祖先辈一样——以天道为尊!天道之下有万灵万物,而万灵万物均可修炼化形,再以九窍人身修至位列上界上仙!”
“万灵万物其中就包括了动物,动物也属人界的一员,就算它们吸风食露炼化天地精气修炼成精,只要它们没做出伤害人的事,我驱魔龙族就视它们为天地本物!”
“而且你们瞧,这兔子多可爱呀,毛茸茸的跟小孩儿的玩具差不多......”
天师张还是老毛病:前面分析的挺好,就最后一句有些不靠谱!
玩具,你能当妖是玩具,可普通人呢?
老人贩子听了,马上抓住最后一句反驳道:
“那是因为你境界高实力强的原因!打个比方吧,你养的狗不咬你,可背不住它咬别人!”
“你说狗是人类的朋友,是通灵的动物,是人博爱的体现。可你忘了一个前提——在不伤害自己的情况下!”
“你养的狗只能是你自己的朋友,它知道你不会伤害它,还给它喂食玩耍。可它不会知道别的人会不会如你一样对它。”
“它在遇到生人或面对可能的伤害时,它只能被动选择,也就是‘汪汪’两声警告,严重时就会张嘴咬人!”
“到时你会说,那得怪别人,谁让他没事招惹你家狗呢?可你别忘了,人和狗现在是混居状态,相互的生活已经产生了交集,既然没有了距离,那么碰撞就在所难免!”
这番话又是另一个道理。
虽然老人贩子将妖比作狗,可道理却是通俗易懂——不错啊,你养的狗只能是你和你家人的朋友,对整个人类人族来说,它仍然是不稳定因素,不可能真正做到完全接纳和饱含善意!
天师张还想继续探讨,却被我打断了,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争执下去。
我对老人贩子说:
“好了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也同意你的观点!这样好了,大天师怀中的兔精长得小,可以随时抱着方便约束,万一要有什么不对劲儿的,杀了吃兔肉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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