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失踪案(2/4)
多案子还有一些细节描述。
比如陈言现在看的这个。
两天前,一位小区居民因为有人故意将车辆停在自己车位上,和车主几经沟通对方拒不挪车的情况下,这位居民竟然雇佣铲车,将霸占自己车位的车辆铲到河里去了。
霸道的车主占用车位这种事,陈言见过的太多了。
偌大的连城,每天都在上演这种事情。
很多车位主人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大吵大骂的,有上演全武行直接打起来的,也有给对方车胎放气的,还有划伤对方车漆,杂碎对方车玻璃的。
什么手段的都有。
但是,像今天看到的这位,雇佣铲车给占位车辆铲进河里的,陈言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说实话,陈言看着都觉得解气。
车位,那是私人财产,占用别人车位,其实就是占用他人的私人财产。
是要负民事责任的。
只不过很少有人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
报告里的这位车位所有人,就吃了亏了。
虽然把对方的车子扔进河里是挺解气的,但是反被对方告了一状。
说车位主人故意损坏车主的车辆,而且造成的损失达到了5000元以上。
这可就是刑事案件了。
所以,最终车位的主人现在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措施。
这特么.
看的有些气人啊。
不过,法律终归是建立在公序良俗的基础上。
车位主人虽然行为有些过激,但是终归是事出有因,对方霸占自己的台法车位在先,而且和对方对沟通无果,才采取了这种极端手段。
只要赔偿了对方的损失,应该不会被追究责任。
否则的话,人人都特么去霸占别人车位好了。
三分队.
陈言想了想,还是打通了三分队队长吴志国的电话。
“陈队,您有什么指示?”
吴志国第一时间接通了陈言的电话。
“哪还有什么指示,我正在看基层侦缉分队的案情通报,你们分队这两天有一个因为车位霸占,车子被车位主人扔河里了?”
“是是是,有这么个事,那个车主家里的媳妇是个律师,结果对方就报案了,因为车子的价值肯定是在5000元以上,所以暂时采取了刑事措施。
“陈队,您有什么指示?”
“我哪有什么指示,咱们秉公执法就行,只不过家里有个律师就了不起了?”
“把人家车扔河里确实过分,一定要赔偿,但是占用车位同样属于侵占私人财产,而且对方在车位主人多次沟通后依然态度强硬,是属于影响较坏的了。”
“好的,陈队,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挂断电话,陈言翻开了下一个案子简报。
小插曲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如果车位主人真的因此留下了刑事案底.
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居然在陈言管辖范围,这个世界就一定还有公道!
而公道,自在人心。
这个案子虽然小,但是影响可不小。
最终的解决结果如何,是有很大的导向性的。
如果车位主人因此被挂上了案底,那以后岂不是人人部可以占用他人的车位?
而这种和普通大众心理预期不一致的结果,最终导致的只能是人心涣散,公德秩序遭受破坏。
这也是陈言为什么亲自过问的缘故。
翻开下一个案件详情,陈言眉头微皱。
是一起失踪案。
案子发生在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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