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庞统下阴平(1/2)
九品制,即为九个品级,最低级的官为九品县令,最高的官则是一品大司农、大司马、太傅、宰相等。
其实,九品制在汉朝时已经相当成熟了,诸葛亮一开始就有意无意的,将官吏与军级分开。
他在设置州郡时,就已经将刺史、太守与都尉分开了。官是官,兵是兵,将是将。
部队以后走职业化、征兵制,铲除几千年的军阀割据产生的土壤,既然是重生了,就要整合前世更合理的体制。
体制不是技术,要一代一代推进,体制就是不断经过实践,经过不断犯错修正的治理产物,既然已经有了二三千年的历史为借鉴,为什么还要让历史走老路呢?诸葛亮心想。
不仅是部队职业化,权利也要合理平衡制约分化。比如改革最大的就是法,三法分开,民法可以讲情、理、法,商法就只讲理与法了。
而刑法就只讲法,触犯刑法典,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因为他犯了刑法,刑法是严峻的,刑法危害是大的。不得不处罚,要不然就是掘了社会、朝廷、国家的跟脚。
还有就是执法的队伍改革也最大,以前全部权力在县令、县长、县太爷手里。现在分为几份了,县太爷手里只有治安警察的调动权。
屯\村的治安,也就是屯田卫,九农一卫,九分时间务农一分时间保卫村邻;乡镇的治安,也是优秀的屯田卫提升的,七农三卫,七成时间务农,三成时间巡视乡镇。
县里的治安警察,也是从优秀的乡镇卫提升的,名字就不是卫了而是治安警察了,有职饷,七卫三农。农忙时还得回家务农,农忙时错开值守,农闲时才是半职业治安警察。
为什么一定要从屯田卫提升呢?一是乡里镇里的熟悉地形;二是治安警察本来就是巡视治安的,当然当地人最好啦。
三是两级优秀提升而来,本身就已经非常优秀,再当地原籍退伍军人加入,治安能不好么?
而犯罪抓捕呢,归刑法官,当地的称为捕快,只有捕快才有抓人权利关押权利,他们又不要负责治安,更有精力,更有法治意识,编制也更精简。
全国的、中央的捕快叫六扇门,更是精锐中的精锐,职业捕快,退伍的队长以上人员经过培训才能上岗,职业捕快,更有法律意识,程序也更符合法规。
商法才有委托律师一说,或者讼师,是个讲理、讲法的地方,民法不需要律师,分对错、论情理法;刑法属国家法,也不需要,犯罪就得处置,高压实施,只讲有无和轻重。
监察司只针对官吏,相当于纪委与廉政公署,如此一来,就处于闭环了,各有职责,又不会一家独大。
再有就是军队,现在提职业化还为时过早,但军队一定不能控制在官吏手中,更不能控制在某个将军手里。
军队最终的权利肯定在天子手里,调动又得经兵战司,打仗就是职业将军按令率兵交战,回归之后,兵回兵营,将归将门。
当然,这只是制度的制衡,到了有非常出色的人出现,也许会打破制度,但制度只能防止正常时期大概率事件,而不是万分之一时期的突然小概率事件。
要不然历史总是往前的,人类没有犯错,这是不可能的。机制、制度只能维持大概率事件,制度、机制只是让正常时期更长、更公平、更兴盛。
职责考察制,就是后期的官吏考评,先拟定主要职责,再按一职责完成情况,好评率来分上、中、下,好、一般,良、优秀,优胜劣汰。
还有就是任期制,五年一任,最多连任两届,任何官都是如此,大到天子,小到屯长\村长。
要不换岗位,要不换人,不要有千年当权派,谁都有私心,谁都有犯错的时候,要有更新换代,以调整管理,给错误一个改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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