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秦国历代君主11(3/4)
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为己任,广施恩德,救济孤寡,招募战士,明确论功行赏的法令,并在国内颁布了着名的求贤令,命国人大臣献富国强兵之策。同年,秦孝公两路出兵,向东围攻陕城(今陕西省韩城市),向西进攻西戎,斩杀西戎獂王。而赵、韩两国也趁秦孝公继位未稳之机率军攻打秦国。 秦孝公二年(公元前360年),周显王派使臣送来祭肉。
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秦孝公的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商鞅先以帝道、王道之术说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再以霸道之术说孝公,孝公听后改变态度但没有重用商鞅。商鞅最后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后大喜,两人畅谈几日后毫无倦意。
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决定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但变法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为: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奖励耕织,重农抑商,严惩私斗、改法为律,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
经过第一次变法后,秦国国力开始强大。公元前358年,秦国在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以西)击败韩国。 公元前357年,楚宣王派右尹黑来迎娶秦国女子,与秦国联姻。 秦孝公七年(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今陕西省澄城县东)会盟,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局面。
平定太子事件后,秦孝公拜商鞅为大良造,开始第二次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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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为: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加收口赋、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和执行分户令。
经过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强大,百姓家家富裕充足。秦国人路不拾遗,山中没有盗贼。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周显王派使臣赐予秦孝公霸主的称号,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公元前348年,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与秦孝公签订停战盟约。 公元前342年,秦孝公派太子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显示了秦国西方霸主的地位。
收复河西失地,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是秦献公、秦孝公两代国君的愿望。早在秦献公时期,秦国与魏国为争夺河西地区发生多次战争,其中秦国在洛阴(今陕西省大荔县西南)、石门山(今山西省运城市西南)、少梁(今陕西省韩城市西南)三场战役中取得胜利。经过商鞅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强大,具备了收复河西地区的能力。
秦孝公八年(公元前354年),赵国入侵魏国的盟国卫国,夺取漆及富丘(均在今河南省长垣县)两地。 此举招致了魏国的干涉,魏国出兵助卫,包围赵都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 秦孝公趁魏军主力出击之机,派军队偷袭魏国,进攻魏河西长城重要据点元里(今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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