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五十二:八仙饭店!(3/4)
夫妻,他们的四女一子,郑林妻子的母亲和九姨,甚至还有一名厨师,年龄从7岁到70岁不等!
郑林妻子的九姨陈丽珍,和郑林一家并不住在一起,但也是在8月5号失踪。
她的邻居指出,当天清晨,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来找陈丽珍,急匆匆的说郑林的幼子发烧,正要找她帮忙。
陈丽珍不疑有它,于是赶紧和这人一起搭出租车离开,此后便人间蒸发。
这两份口供清晰指明,郑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踪,而黑沙海滩发现残肢是在同年8月8号,时间上十分吻合。
更重要的是,九姨陈丽珍的指纹,与残肢中的一只女性手掌的残余指纹相似。
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凶手很可能就是八仙饭店的新主人黄志恒!
就在严密监视八仙饭店时,黄志恒却自漏马脚。
9月28日下午,黄志恒突然离开八仙饭店,试图返回内地,警方只好收网,将其阻截带回警署调查。
在黄志恒身上,搜到了郑林的保险箱锁匙、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
不过,黄志恒却矢口否认自己杀害了郑林全家,他说自己不久前走私赚了一大笔钱,于是购买了郑林的全部家产,此外什么都没有做。
被捕当晚,黄志恒宣称自己哮喘病复发,情绪激动,扬言会咬舌自尽。
不久之后,黄志恒又改口,说郑林欠他60万元赌债,所以将全部财产抵给自己还钱,此后郑林一家便移民了。
但这两个说法都是漏洞百出,一是警方并未发现郑林有离境记录,二是郑林就算移交财产,为何要将子女的出生证、学生证也交给黄志恒?
面对警方的审讯,黄志恒始终不肯认罪,并且拒绝交代案情。
“哈哈哈······”
坐在审讯室里的黄志恒,开始装疯卖傻。
“黄志恒,你装聋作哑也没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劝你还是老实交代吧。”
黄志恒笃定,他们没证据,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也不敢对自己用刑。
因为首尾被他处理的很干净。
“你们有证据就直接告我吧。”
黄志恒嚣张无比,时而清醒,时而装疯。
让人很痛疼,无处下手!
正常的询问程序,是对黄志恒没有作用的。
就在这期间,媒体不断报道关于碎尸案的消息。
所有人都在关注,上至高官,下至百姓,嘴里谈的都是这件事!
就连商业都受到了影响,很多人晚上都不出门了。
大佬和的产业就受到了影响。
为此大佬和还给官方施压,让他们尽快破案。
这件事情在东南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时间,压力给到了濠江方面。
如果再不破案,怕是有人要倒霉了,要引咎辞职了。
不过,就在此时,濠江警方又发现了黄志恒身负另一起命案。
因为外界舆论的压力,濠江方面把抓捕嫌疑人黄志恒的事情,公布了出去。
不管如何,也算是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
不这样不行啊。舆论压力,加上上司的压力,只能如此了。
早在1973年,黄志恒在香江向一人借款1万元被拒,于是他将此人摁在浴缸中淹死,又将其妻子和姐姐绑在一起,试图用石油气炉纵火杀人,却被他们逃走。
此后,黄志恒逃往乡下隐姓埋名,后来又偷渡到了濠江。
为了逃避警方,黄志恒将左手食指截去一节,并火烧手指头,破坏指纹。
八仙饭店惨案见众之后,当年香江的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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