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价值千万的铜钱(2/2)
“行,你去吧,奶奶一会杀个小鸡,给你炖蘑菇吃!”
“太好了,谢谢奶奶!”
说着丛明上前抱着老太太亲了一口。
“你这孩子!”
离开奶奶家,绕过土地庙,再走不到100米就是王老七家了。
这时王老七家的门口有几个小孩子正在踢毽子,相互较量着一次性谁踢的个数多。
农村的毽子都是用两三枚铜钱和鸡毛自己家做的,踢起来脚感很好。
当丛明走过来的时候,刚好一个小胖子把毽子踢飞了,并飞向了丛明。
丛明一把接过,下意识的扫了一眼下面的铜钱,刚准备把毽子抛还回去,却紧急“刹了车”。
“咸丰元宝?”
上一世丛明清晰的记得自己看过一则新闻,那就是一枚名为“咸丰元宝宝泉当五百雕母”铜钱,在拍卖会上被拍出了1180万的天价。
虽然暂时看不到这枚咸丰元宝的背面写的是不是“当五百”,但可能性极大。
这种铜钱自咸丰三年十一月开铸,到咸丰四年六月停铸,铸造期仅七个月,据此推断,很可能只停留在雕母阶段,并未正式开铸,所以弥足珍贵。
“嗨!把毽子还我!”
那个小胖子见丛明迟迟不还毽子,立即气势汹汹的上前呵斥。
“小弟弟,咱俩商量一下,我挺喜欢你这个毽子的,你卖给我好吗?我给你10块钱!”
说着,丛明就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钱,并从中抽出了一张10元龙币。
小男孩一听10块钱,立即双眼冒光,不过还是回头看向了身旁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小女孩。
通过面相不难看出,小女孩是他的姐姐。
为了不节外生枝,丛明就又抽出了一张10元龙币,“这样吧,我给你20块钱,你和你姐姐一人10块,别让你爸妈知道,留着买好吃的!”
“行,卖你了!”
也不等姐姐表态,小男孩一把抢过丛明手里的20块钱,然后撒丫子就跑。
“二蛋,你往哪跑?等等我!”
小女孩见状立即穷追不舍。
丛明知道,他们肯定跑去了村里谢寡妇开的小卖部。
“大哥哥,我的毽子比二蛋的还好看,也卖你20块钱,行不行?”
20块钱对这些小屁孩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1毛钱一个的大大泡泡糖足足能买100个。
至于毽子,可以回家说不小心丢了,让父母再给做一个就行了。
丛明看了看眼前这个还淌着鼻涕的小女孩,伸手接过了她手里的毽子,又捏了捏他的小脸。
“好吧,我买了!”
“还有我!”
还有我!
“还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