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只因24岁女子长得好看,凶手便忍不住将其奸杀(3/4)
邵武良:钱是厂财务科长汪务崇让他送的。汪务崇又说:钱是购销公司总经理柯统红让送的。
到柯统红这里说:钱是副厂长丁多生让送的。
丁多生说:钱是他上级的上级让送的。
好家伙,为了送2万块钱,一下子牵扯出来这么多人,还是层层“下拨”,真是壮观至极。
而丁多生口中的上级的上级就是湘南烟草集团董事长兼郴州烟厂厂长黄大康。
黄大康时年54岁,是在1997年7月的一天晚上陪客人在宾馆就餐时认识的黄美清。
当时不知是谁安排了黄美清一起作陪,黄大康醉酒后就到了宾馆房间里休息,当他醒来时,发现漂亮的黄美清正坐在床边用毛巾给他热敷。
他当时很感动,二人越聊越投入,他就将黄美清认作了干女儿。
鉴于黄美清人长得漂亮,写得一手好字,悟性又高,黄大康想叫她来办公室当秘书,最后怕人怀疑,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又通过关系让她到美国培训,回来再把她调到销售公司,不曾想还没成行就被人害了。
黄大康让人给黄美清送钱,主要是因为黄美清想让他给自己买房子,而黄大康的钱平常都是妻子管着,手里也就有个七八百块钱,因此就找下属丁多生“借”了2万块钱。
之后,黄大康还是想办法在开元大楼买了一套商品房,加上装修买家具等共花去12万多元。
1998年7月,黄美清搬进了新居。黄大康经常以出差的名义带着黄美清游山玩水,逍遥自在。
10月10日晚上,黄大康再次来到开元大楼楼下时,发现房间起火,黄美清死于非命,他在楼下痛哭流涕,却担心名声问题,没有上前询问情况。
黄大康供称,某单位的季志金有一天找到他并威胁说,如果再不收敛,他就会对黄美清下手。
原来,黄大康与季志金的妻子有染,季志金知道后特来警告。
难道季志金就是凶手吗?季志金原本与妻子的关系很好,他发现妻子与黄大康有不正当关系后,本想报复黄大康,但碍于他的社会地位,没敢动手。
他把这事与妻子挑明,并对妻子表示,要么与黄大康断绝关系,要么离婚。
妻子称自己还是深爱着他的,主要是黄大康为她的姐姐弟弟安排了工作,她出于感恩才这么做的。
现在丈夫知道了,她选择与黄大康断绝关系。
但没多久,季志金又发现妻子与黄大康来往,于是怒火中烧,决定报复黄大康。
他知道黄大康与黄美清有不正当关系,决定从黄美清下手,找机会来到黄美清住处,以要把黄美清与黄大康的事捅出去作为筹码,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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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黄美清便与二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黄大康知道后,即使满腔怒火,却也因自己理亏在先,不敢多言。
而季志金的所作所为被妻子知道后,愤怒地要求丈夫与黄美清脱离关系,不然就杀了她。
季志金的妻子被警方叫来,她称自己当时说的只是气话,并没想真的杀了她。
这时,季志金想起一个情况,黄美清死亡的半个月前,他来到黄美清住处,黄美清对他说,最近老有一个人跟踪她,还几次敲他的门,自称是开元大楼收水电费的。
这个消息让警方特别重视,经查,此人叫许秋云,42岁,以前确实是开元大楼水电费收费员,后因贪污水电费被公司开除。
警方来到许秋云的租住屋内,发现人不在,房东反映,10月10日以后,许秋云就再没来住过。
警方找到许秋云的妹妹许翠兰,把许秋云有可能杀人的事实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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