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连环枪案,先杀哨兵再杀出纳,凶手行踪诡秘难逃法网(上)(11/18)
在押人员大胆检举揭发,从而获得了各种各样若干线索。
雁江区因盗窃入狱的在押人员陈勇检举:伍隍镇某村的郑勇、郑军兄弟,长期在资阳西门一带实施抢夺、扒窃,二人还曾邀约陈勇一起去抢。二郑近期经济十分反常,在老家修建了十多万元的住房。还说二郑抢夺时可能使用了枪支等等。
经详细调查,二郑在资阳打工,与陈勇有矛盾,陈勇为了报复,编造了二郑抢夺、扒窃的谎言,二郑的嫌疑被排除。
丹山镇因抢劫被刑拘的在押人员余军检举说,他入狱前在四三一厂某羊肉汤馆吃饭时,对老板李某说,现在找钱太难了。李某则说,有啥子好难,你不晓得哦,四海公司那个小娃儿,伙起两个外地人抢了四海公司几十万,现在操得蛮是坤(即很阔气),经常带起弟兄伙在这里吃羊肉汤尽是他开关(即埋单付款)。
对此专案人员找到羊肉汤馆老板李某调查线索来源,李老板说,有一天几个年轻人来羊肉汤馆吃饭,他听到几个人在议论,四海公司那个抢劫案子是内外勾结干的,所以余军来吃羊肉时说起找钱不容易,我就开玩笑说叫他去抢,并把听来的四海公司被抢的情节添油加醋渲染了一番。
专案人员经反复核查,证明李某、余军反映的线索没有价值,只好排除。
诸如此类的检举揭发,罗列起来不下100多件,件件核实,无一有价值。办案民警却为此付出了难以述说的艰辛。
在押人员的检举揭发没有收获,社会线索又是如何呢?
雁江区雁江镇上西街某物业公司保安张祥检举说,“12.1”案是丹山镇的“长白”和蒋志干的。张祥说,这个情况是他听老乡黄兴和黎民讲的。专案民警找到黄兴、黎民,黎民说,这是他分析估计出来的。他说,他的亲戚“黄羊子”被杀,公安把“长白”列为重点嫌疑,所以黎民也就把“长白”想象成“12,1”案的抢劫犯。
原来,丹山镇在“12.1”案发生前,一个姓黄的村民在贩卖羊子过程中被人谋杀,警方确定了外号“长白”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告示通缉。“黄羊子”是黎民的亲戚,黄羊子被害,警方虽然通告通缉“长白”,但黎民却认为警方“光打雷不下雨”,有通告却没行动,因此他便自我杜撰“12.1”案是“长白”干的,因为“12.1”案案子重大,警察会花大力气抓人,抓到了“长白”,亲戚“黄羊子”的在天之灵也就得到安息了。
与此同时,一名在押人员黄龙检举“12.1”案是前边提到过的蒋志等人干的。警方联系到张祥也检举了蒋志,并且黄龙还说蒋志有枪。于是警方加紧工作,从蒋志的关系人高峻、李星处查到了蒋志的信息,经甄别,排除了蒋志持有枪支和作案嫌疑。不过在侦查过程中却掌握了李星的诸多犯罪事实,李星被依法刑拘。
除了大量收集检举线索,专案组还从现行案件中寻找线索。
2003年2月8日,资阳火车站派出所挡获犯罪嫌疑人陈小彬(22岁,雁江区雁江镇人),从其身上搜出步、机枪子弹23发,管制刀具一把。经鉴定,这些子弹的弹底标识与“12.1”现场遗留子弹壳弹底标识不一致。经审讯,陈小彬供述,其想发财,从外地购回这些子弹,准备找人推销。陈小彬无作案时间,排除与“12.1”案有牵连。
2003年2月,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李银、曾斌等4人,破获曾斌等伙同多人持仿“五四”式手枪在双流等地抢劫茶楼6起及在资阳等地盗抢案件30余件,但却未能获取与“12.1”相关的线索;同年3月7日,专案组在资阳望江宾馆抓获吴某、蒋某等赌博人员10人,从吴某身上搜出仿“五四”式手枪一支及“仿六四”式子弹4发,经审查,排除吴某直接参与“12.1”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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