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章 刘复下山之危机(3/12)
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如今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
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
如今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
“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
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
张居正当国十年,所揽之权,是神宗的大权,这是张居正效国的需要。
但他的当权便是神宗的失位。在权力上,居正和神宗成为对立面。
张居正的效忠国事,独握大权,在神宗的心里便是一种蔑视主上的表现。
不过从良心和大局上说,,张居正新政无疑是继商鞅、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际革新之后直至近代前夜影响最为深远、最为成功的改革。
张居正改革的影响,不仅表现在他起衰振隳、力挽狂澜,奇迹般地在北疆化干戈为玉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各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延长了明王朝的国祚;还表现在一举扭转“神运鬼输,亦难为谋”的财政危机,弼成万历初年之治。
《明史》对他的记载最是中正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
而《明神宗实录》的记载则是最为详细,性沉深机警,多智数。及赞政,毅然有独任之志。受顾命于主少国疑之际,遂居首辅,手揽大政,劝上力守(行)祖宗法度,上亦悉心听纳。十年内海寓(内)肃清,四夷詟服,太仓粟可支数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综(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询经济之才也。惜其偏衷多忌,小器易盈,钳制言官,倚信佞,方其怙宠夺情时,本根已断矣。威权震主,祸萌骖乘。何怪乎身死未几,而戮辱随之。”
但是这么一个人,他贪污了么?标准答案,他贪污了,而且贪污的很厉害!
南京刑部尚书殷正茂曾贿送他两个金盘,盘中各植高达三尺的珊瑚。据《万历十五年》说,追赃上缴的各种财物约值十万两以上,其子供称还有三十万两寄存各处,抬进宫门的抄没财物达一百一十扛。
便是戚继光都曾经送了他不少东西,其中南方海里专属的海狗宝,那也是常年不断的。
而这种人贪污了几十年,为什么最后抄没出来的东西却是不算多么多,因为根据记载,搜刮出来的财物,并不是两百多万两之多。
张四维实际抄出来的结果根据史料记载是”黄金2400两,白银107700两,金器3710两,金首饰900两,银器5200两,银首饰10000两,玉带16条等。”按说这也挺奢侈的了,可是与200万两白银还是出入甚巨的。
那么他的钱都去了哪里,在明朝如果你没有钱,就算你是当朝首辅你也是寸步难行的。
张居正其实并不爱钱,他更爱的是权,为了获取权利,他可以收受别人的贿赂,也可以去贿赂别人。冯保就没少收过张居正的钱,徐阶也曾贿赂过张居正。
所以张居正很多时候,收了别人的,或者贪污来的,都会再用于去疏通各种关系。以便自己做事不被掣肘,以求权利的最大化。
张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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