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他将妻子焚骨扬灰,1983年长春“3·6”杀人碎尸焚尸案(3/3)
,于是几天没上班,在室内重新刷了浆和墙围子,拆洗了带血的被子、枕套和作案时着装。焚烧了带血的被套和部分血衣,对所有的凶器全部用碱水刷洗。王宗明后来发现斧头把木纤维内有血迹弄不掉,就将其锯掉了。凡放置尸体的地方都进行了处理,怕在煤棚子肢解尸体时留下碎骨碎肉,就将煤全部筛了一遍,从中发现二块肉也烧掉了。
王宗明从杀死高雅琴到和母亲一起将尸体最后处理完,整整用了33天的时间。
经审讯王宗明的母亲李秀兰,李秀兰供认了伙同儿子王宗明作案时用的菜刀、铁锤、磨刀器等作案工具。经技术检验证明,现场遗留血迹同王宗明的血型完全一致。
至此,这起罕见而奇特的特大碎尸焚尸案终于水落石出。
玩火者必自焚,演出这场恶剧的王宗明带着破灭了的再婚美梦终于落入法网。1983年7月,王宗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母李秀兰也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