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投案的艳丽少妇,2000年洛阳市乐善街“11·10”碎尸案(2/4)
得白胀胀的;何九茹其妻晚上下班归家,时间为11:50分,由于路段较窄,当时如果发现有包,她应该踢住,由此证明当时无任何东西,访问何九茹证实其妻下班归来,又去小解仍未发现东西放在门口。据此,抛尸时间应为11:30分-凌晨5点之间。另据目击人反映,当时有一人边走边往后看,离中心现场不远。
经查,从洛阳东车站、关林市场至涧西所有市区近千家的销售旅行袋、手提袋的商户中走访调查,未发现有此类物品:
“柯仕达”手提袋全市没有发现一个,也就是说,走遍洛阳市无有此袋。
“上尚”塑料纸袋没有发现。“依纯牌”塑料袋,洛见不多,驻洛的郑州银基商贸城曾经售过,今年已不经销。
“冠亚”牌鞋,经过调查,只有女性系列,而无男性系鞋,且号码只在35-39码之间。“
黎姿”牌服装只有女性而没有男性系列。
“依俪”服装,主要系女性羊毛裙。
根据这种情况,专案指挥部更坚定了信心,此案女性作案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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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晚上,洛阳市瀍河刑警大队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大队长李松林拿起电话听到一个女性的声音:“你是澶河刑警队吗?”
“对。”
“我找李松林队长。”
“我就是,有事你说吧!”
女方迟疑了一下,接着说:“我丈夫王红现走失已经五天了,我想问问情况,他在几日前外出至今未归。”
“你丈夫有什么特征?”
“他体型较胖,眉毛处有疤,两腋下有癣,右膝盖有疤……”
专案干警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迅速与王红现之妻周占娥取得了联系,经查:他52岁,是伊川县城关乡北街村村委委员,系农民,曾自开四季春旅社兼唱歌包房、歌厅老板,过去开过电线厂。
为进一步证实死者身份,他们又到南阳做DNA亲子鉴定。19号下午2点,结果出来,表明死者就是王红现无疑。
专案组立即移师伊川,对王红现展开了全方位的调查访问,很快,与王红现有关的来往人员及电话通讯联络人员纳入了专案干警的视野之下。经过对王红现来往密切的20多人的摸排调查,他联络关系涉及洛阳7个人,有男性和女性,尤其一个叫吴占玲的女性与王关系相当密切被专案组定格。
经对吴占玲调查访问得知,吴占玲,女,37岁,系伊川县杜康酒厂供销部部长,原籍白沙乡人,现住伊川杜康南路杜康酒厂家属院东边三楼,前夫艾建章,因二人感情不合,于1996年离婚。婚前二人曾在洛阳市瀍河区卖羊肉汤。有一个12岁男孩随母,经群众反映,吴占玲与死者关系非同一般,瀍河分局立即派出7个民警赴伊川开展工作。
就在这时,已能嗅到气氛不对的吴占玲无奈在妹妹、妹夫的陪同下来到县局投案自首。
专案组很快见到了身穿藏青色夹克羽绒上衣,驼色耗牛衫、下穿毛料黑裤、黑高腰皮靴,染着一头黄发、带着金丝眼镜,外表清秀斯文的吴占玲,据吴供述:
1996年9月间吴占玲在舞场跳舞时认识了王红现,王见吴占玲娇美迷人,秀色可餐,不由得怦然心动。之后他来到吴占玲家闲扯中露出想找吴贷款,说准备贷款干点事业,吴当时对王想贷款干事业十分崇敬,但贷款后吴却得知王红现拿钱是去赌博,就十分失望。
但此时的吴已被紧追不舍的王红现瞄上,再难脱身。有一次吴占玲丈夫出差,他硬把吴强奸了,后逼吴离婚,还承诺离婚半年后与吴结婚,吴在他的穷追下于1996年11月离婚。离婚时,吴提出要孩子,王不让要,吴就以不要孩子吴不离婚为由,王无奈同意吴带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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