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讲】(3/8)
作用,这一点先把它按定。
这以下就说明,正式破根尘共生的道理。
说“知身即触,知触即身”。首先我们把“知”这个字抓出来,这个“知”就是身识,是我们身体对冷热涩滑的一种了别功能,叫作知。
先看第一段“知身即触”。当我们的身识去了别身根的时候,这了别的功能是由触尘所生;反过来,当我们的身识去了别触尘的时候,那么这个了别的功能却是由身根所生。
我们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你现在身体在这个地方,你身体当中有一个识的了别,你现在要注意你的身体会感到冷、感到热,你那个信息从哪里来?一定是从外境来。你感到很冷,你一定注意到有风吹。所以“知身即触”,你能够知道你身体的冷热,一定是假借外尘的因缘。反过来,你要看外面的风大不大,你要知道外境怎么样,你从你的身体“知触即身”,你要知道这个外境、外面的空气到底是怎么样,你一定是从身体的感受去判断。所以说,当我们了知身的时候,我们是由触来引发的;当我们去了知外境的触的时候,是由身根来引发的。所以我们不可能识跟身跟触同时作用,不可能。你要么跟身根在一起,要么跟触在一起。
所以作一个总结:“即触非身,即身非触。”假设我们身识的了别是由触尘所生,那么就不能兼带身根。你去注意风,你就不可能注意身体。你去注意你的身体的冷暖,你就不可能去注意外面的风,这很正常,所以“即身非触”。你去注意你的身体的时候,你的了别识去注意身根的时候,就不能兼带触。
这第一段也就是说,你说识是根尘所生,但事实上,识在产生作用的时候不能跟根尘共同存在。它要么跟根活动,要么跟尘活动。根跟尘都不能在一起了,它们两个怎么共生呢?它不兼带嘛!识要么跟根活动,要么跟尘活动,它不可能同时跟根尘活动。所以说,它既然不可能兼带地跟根尘活动,它们两个就不可能在一起。不可能在一起,当然不可能共生。道理是这样子。所以“即身非触,即触非身”。这是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就比较容易了解了,叫“能生无决定”。就是说,能生的根尘,其实它自己的体性都不决定。你自己的体性都不决定,怎么能够共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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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身触二相,元无处所。”这是一个总标。就是说内在的身根跟外在的处所,所谓的内外的处所根本就不决定。
怎么说呢?这以下说明。说是“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身为一个触尘,比如说外面的冷风热风。这个冷风热风本来是外境,但是当它跟身体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它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当风吹到你身体的时候,有了冷的感觉,那个外境的冷跟你身体的明了已经结成一体了,我们内外已经分不清楚了。所以当触跟根结合的时候,已经合为一体,没有内外的分别。只有当这个触(风)离开身体的时候,回归到虚空,这个时候又回归到外在的事相。所以它有时候是跟我们一体,有时候分成内外,所以说内在的身根跟外在的触尘处所根本就不决定。
身为一个能生的内外处所不决定,怎么能够产生一个中间的身识呢?你自己的处所都不决定,所以“中云何立”?怎么能够产生中间的身识呢?既然中间的身识产生不起来,你这个内根外尘也就了不可得,那么我们的身识将以谁为界呢?既然“内外性空”,那么你这个识又由内外所生,内外本身的处所也不决定,那你当然不可能生起。就算你生起,你也不可能以谁为界,因为连能生的内根跟外触这两个东西根本就没有固定的处所。所以这个从两段来破。
丑三、结妄归真
我们看总结。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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