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牢禁(4/4)
或死亡,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一,第六条例内容。可因实际情况,允以减免和增加牢禁期限。
第八,禁止奸淫抢掠。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以暴力强迫,践踏侮辱他人尊严,抢夺他人财务,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施暴者牢禁五十日,到一个计年,且没收个人所得所有财产,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第九,禁止私设牢禁。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私设牢禁,干涉他人身体行动自由,并私下进行任何身体刑罚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其牢禁十到五十日。若被囚者被刑罚太重,导致重伤,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三和第四条例内容。
第十,禁止妨碍执法。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妨碍执卫履行职责,则以同罪论处,一同抓捕审判。
以上,便是巨行星秩序法则总纲十则条例。秩序法典剩下的内容,便是在这些条例之下,添加一些具体案例。每当有新的案例,都会加入到相应的秩序法则条例之后,以做参考,秩序法典也会及时更新案例内容,印发成册……
星河诸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