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二章为官之道(4/4)
无垢看了看,脸色大变。
人最难的,其实是认清自己。知错能改,说得容易,真正做到的人,实在太少了,更何况,杨恭仁并没有错,杨氏在他执掌的这些年,虽然发展不快,却也稳中有进。
如果换成其他人,肯定是得意满满,至少不会擅自大刀阔斧的改革。
杨家有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全员进取力不高的情况,大唐朝廷岂能没有这类情况?
在贞观元年,李世民让房玄龄与魏征进行过一次精兵简政,机构改革,精简了部份中枢官员,可是相对而言,唐朝的问题不在中枢,而是在地方。
由于大唐一千五百五十七个县共设三百六十个州,全部就有三百六十个州刺史、三百六十个长史,治中事实上,正四品在朝廷中已经算高官了,然而从四品以上,朝廷至少有一千多名从四品官员。
各地肥瘦不等,官员也是心思各异,谁都想在富饶之地为官,谁也不想在偏远苦寒之地为官,地方大族、世族门阀更倾向于关中任职,或者中原腹心之地。
问题早就有问题,可是如何解决,李世民一直在犹豫。
唐朝的州和县两级管辖,其实并不算是郡改州这么简单,因为一郡之地,往往要十数县,或者数十县不等,而有的州只辖一县,或者一城,这样以来,刺史与县令,同城办公,就像出现,你管我不管,我不管,你也不管的情况。
李世民也想过改州为郡,可是要像晋朝那样,全国设立一百多郡,二十二个州,这样以来,更容易管理。
但是,这样以来,地方权柄过大,容易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
州刺史权力太小,实力太弱,无法挑衅中央权威,可是一旦设立州牧、郡、县三级,那么就会形成地方割据,对立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