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陪审团”的复议(1/2)
随着尚将袖子拉开,露出手上被抓出的红肿,到他反告张仲私斗伤人,原本还有点漫不经心的贼曹掾李炀,一瞬间就来了精神,他手掌一拍案几,大声喝道。
“亭长尚。”
尚上前一步,躬身说道。“在。”
“上造张仲与汝私斗,汝可有还手?”
“未曾。”
“如何动手的?”
“抓住吾之手腕,以大力握之。”
“可有推?”
“未曾。”尚回答得滴水不漏,将张仲抓住他手腕的事情,活活说成了张仲打他。
李炀侧过头,看向坐在左侧的老者。“汝,去看看他的伤势。”
“唯。”
老者站起身,将尚手上的伤势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并以手指轻按,随后,方才对着李炀说道。“此伤,正是大力抓握所致。”
尚嘴角的笑意几乎快要掩饰不住,并向张仲投来了一个挑衅的眼神。
张仲心中一梗,有点被恶心到了的感觉,索性将目光投向上方的贼曹掾,眼不见为净。
刚抬起头,便与贼曹掾李炀的目光交汇,他此时亦正在看向堂下的张仲。
他目光极其凌厉,但张仲却分明看到他嘴角勾出的笑意。“汝有何话说?”
张仲已经被这一次次问答弄得身心俱疲。
他是真的没想到,秦国的审案,都是这样一问一答。
这是要一直持续到案件结束吗?
这能审问出个什么结果?
但不管秦国审问的章程如何,哪怕流程在繁复,哪怕张仲看到贼曹掾嘴角的笑意,怀疑他与尚存在着什么y交易,他也都不能不回答。
“此乃亭长尚,欲破坏证物,吾情急之下抓住了其手腕。”
不过,我倒是真的没想到,我那一抓给他手腕抓肿了。
“何人可以证明?”
“亭长炭,亭长石木,众亭卒皆可证实。”张礁因为是张仲的叔公,是三代以内的亲属,是不允许作证的。
他只能在大堂旁听。
再次询问之后,事情又陷入了僵局,双方本身极其证人各执一词,相持不下。
张仲也在此时,感觉到了秦律最人性化,也是目前最坑他的一点。
那就是秦国,对于犯罪的人员,在未确定其罪责之前,多数时候,都是不允许用刑的,而讲究举证。
这一点,原本出发点是好的,但在这个没有监控录像的年代,就直接导致了张仲的困局。
因为,对于体制内的秦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可以轻易抓住的漏洞。
只要自己知道律法的程序,那就可以仗着这一点,将原本的案件,以伪证的方式,将其翻案。
反正没有确定自己的罪名,作为有爵者,自己及证人,也不可能被屈打成招。
就在张仲想不到对策的时候,那个一直以来,冷漠得一匹的狱佐焕开口了。“亭长尚,抢功一案,是否非你所为?”
亭长尚脸色一变,带着些屈辱和不忿,像是受到了天大的冤枉。“确非吾等所为,狱佐明察。”
狱佐目光一定,认真的问道。“汝,也未曾毁坏证据?”
“确未毁坏。”
焕的话语一转,突然又问起了私斗案的事情。“上造张仲伸手抓汝时,汝可曾动手?”
“未曾。”
焕话语不停,接着问道。“汝二人相隔几何?”
“半步。”
焕说话越来越快。“可有以手推拉张仲?”
“未曾。”
“汝可曾伸手拔死者颈上箭支?”
“未曾。”
“汝二人是否相对而站?”
“是。”
“汝可曾拔剑?”
“未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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