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国是参与(上)(3/3)
一:
横滨不锁港,属于幕府对天下违约在先,再与苏亦维亚通商协约草案关联起来,那幕府岂不是要正式反对攘夷吗!
至于还有啥是大政呢?
各家的内务肯定不算,但幕藩之间的事情,朝廷就可以插手了,比如三国炮击下关之后的长州,怎么处理,这个朝廷就可以过问。
说起长州,这也是个奇葩:
三国炮击下关的善后,长州派人参与,当时都点头同意、签字画押了,可事后居然反悔了!
文久三年(1863年)十月底,幕府与英、佛、米、兰四国签约,以赔偿二十万英镑的代价,解决了下关炮击的攘夷事件——当然,这约定还要各国本土官府批准,但按经验,这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这赔款二十万英镑,准备分四期支付,也就是每六个月赔付五万,善后签约的时候就支付首期,于一年半内付清。
签约就支付首期,这是西洋四国得了亚罗号战争的教训,怕扶桑突然变卦。
其实里面还有五万的咨询费,但幕府怕走漏消息,最终还是没敢和长州交底——万一长州到处嚷嚷,这洋人恼羞成怒,黑锅还不是要扣在幕府头上。
长州虽然号称富庶,可二十万英镑相当于近一百零四枚万延小判,也就是扶桑的一百零四万两,这么一大笔钱,一年半掏出来,也着实承担不起。
于是呢,幕府起了带头大哥的作用:
先免了三成,也就是六万英镑,幕府替长州交了;
接着,又把内部账期延长为五年,也就说,一年半内向洋人的赔款,幕府先垫上,之后长州再慢慢还。
实话实说,这就不赖了,五年还十四万英镑,除去首付二十万金,相当于之后的四年,每年才十三万金多一点,这对长州来说,压力是有,但肯定不大。
可问题是,善财难舍啊。
人家长州如今压根就不想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