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2/2)
2000元,约定一周后交货付清余款。一周后,某甲来提货,发现货不符合要求,要求退货退还“订金”,商场不认可,说你交的是“定金”,一旦确定便不可更改。某甲仔细查看自己的单据,果然一时疏忽,将“订”写成了“定”,白白损失了2000元。
再回到前面关于强奸罪的问题。
老师被问住了,说我们根据条文来分析讨论。
首先拿出强奸罪的定义。
所谓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谓“违背妇女意志”应是指违背正常妇女的意志,如果妇女是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于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要有与该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就应当定为强奸罪。所谓“其他手段”是指暴力、胁迫手段之外的其他手段,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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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男子,但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如教唆强奸、帮助强奸等;
4、主观方面是故意,且是具有奸淫目的的直接故意。
“概念出来了,我们来一个个回答上面的问题。
第一个,女性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根据特征3判断,女性如果协助男性达到强奸的目的,是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的。
第二个问题,男性被女性强奸可否认定为强奸罪?
强奸罪的主体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但是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所以在强奸罪这个罪名里,男性的性权利是不能成为其客体的。
第三个问题,强奸罪的标志是什么?有**官接触就是强奸吗?
我个人认为,只要符合上述三个特征的行为就是强奸罪。不管有没有**官接触,只要主客体符合,且有主观故意,接触到罪名成立,没接触到是强奸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个问题,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14岁还是16岁?
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但是,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所以,作为强奸罪而言,只要年满14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可以从轻处罚。
第五个问题,婚内,丈夫强暴妻子可否认定为强奸罪?
我个人认为,只要符合强奸罪的那几个要素,罪名就成立。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不过由于婚内情况特殊,这种关系内发生的强暴事件很难界定和取证,当事人一般会协商解决。”
老师分析完后,思路一下清晰。
类似这样的讨论还有很多。李笑喜欢这种氛围。只有在这种争执中,才会真正深入地掌握知识,她才会忘记自己与周遭的不协调,才会忘记心里的落差。
茧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