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赌注(1/3)
顾青竹挑中的不是他身上水头极好的镂雕瑞兽玉佩,也不是装饰着红蓝宝石的金丝银线绣成的荷包,而是那把崭新的暗红色牛角弓。
“你要舍不得,那就算了,我可没工夫陪你到南苍县闲逛!”顾青竹瞥了眼他万难割舍的表情,挑眉道。
“你一个姑娘家家的,要弓箭做什么?”慕锦成心里不痛快,气哼哼地问。他当然舍不得的,这弓可是请南苍县最有名的弓弩世家的当家人上官峋,花了三个月时间亲手做的,不要说柘木弓臂内侧上那一块牛骨,是一整头牛身上才有的那么一小块,单是弓上的漆就要反复刷十几遍,不仅光可鉴人,握在手上,更堪比丝绸,顺滑无比,至于筋、胶、弦,无论选材还是做工都是最上乘的。
这张弓除了用材价值不菲外,更因为上官峋四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将家族事务分给几个儿子管理,自个早早做了闲散翁。
如今的他早已不轻易出手制弓,而是把大把的时间用来临摹各朝各代大家名家的字帖上,并兼着爱好收藏古画和琴谱,故而,市面上很难找到带有他字号铭文的弓,自然物以稀为贵。
说起来,制弓与写字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件事,可它们考验的同样是人的耐心和恒心,倒也算是殊途同归,有异曲同工之妙。
苏暮春是南苍县县令之子,又是第一文雅灵秀之人,在一次中秋赏月联对的诗会上,苏暮春词动全座,箫声绕梁,上官峋对这个弱冠青年颇为赞许,一来二往便熟稔了,他们年纪虽差着二十来岁,可在字画音律上甚是谈得来,时不时还要切磋一二,故结为忘年交,还被传为一段佳话。慕锦成虽是个读书不行,习武怕苦的纨绔,却偏偏喜欢骑马射箭,只可惜他射出的箭十有八九都飞离靶心远远的,连带着周遭百步不敢站人,就怕被他没准头乱飞的箭射中,但这也不妨碍他想要一把好弓,就好比再丑的女子也渴望最艳的胭脂和最美的衣裙一样。
苏暮春善解人意,自然对小娘舅最好,他送了上官峋一本两百多年前的大书法家的字帖孤本,而作为回报,就是慕锦成今儿新得的这张弓。
这弓,慕锦成还没用顺手,就要让他送人,这搁谁不肉疼呢。
“我要它没用,但有个人比你更适合用它。”顾青竹趁他分神的时候,用力抽回了手。
“你这是要拿我的东西送人?!”慕锦成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青竹,这会儿已是晌午了,咱们吃饭吧。”梁满仓走过来,看见慕锦成四人,又说,“你们要是不嫌弃,和我们一起吃一点?”
“宝应,我们的干粮呢。”慕锦成偏头喊了一声。
他向来不是个能亏待自个的人,一早就将他娘送来的各种吃食,拣喜欢的包了一大兜,足够四个人吃到撑了。
“刚才刚才,都掉到那片山坡下去了!”宝应手足无措地低声说。
宝应刚才是被林中杂树卡住获救的,而那个包吃食的包袱却没这么幸运,直接摔到山坡下,咕噜噜将各种吃食撒了一路,这会儿,不要说摔散了的没法捡,就是捡到了,沾满灰尘草屑的吃食,又怎么下咽呢。“那索性不吃了,我还赶着到县城医馆去呢。”慕锦成没好气地说。
“小娘舅,从这里回翠屏镇,咱们起码还要走一个多时辰,不如随他们吃一点,也好有力气赶路。”苏暮春声音暗沉,透着病中的无力。
宝应和研墨捧着肚子,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罢了,罢了,去吃一点吧。”慕锦成不情不愿地说。
一行几人走进榆树林,顾世福等人已经围坐一圈,手里拿着窝头包了酸笋和辣萝卜条,吃得津津有味。顾世福见他们来,往旁边让了让,郑长林则将装窝头的布袋和盛酸笋的陶罐,往他们面前挪了挪。
宝应和研墨赶忙照着顾世福包窝头的样子,分别用窝头夹了菜递给自家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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