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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悲催刘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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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穿着一件破烂的麻衣,枯坐在长安东市一个食肆门口的台阶旁,傻愣愣的望着人来人往的大街,饿得没有一丝力气。

仁寿家宴那日出了宫城后,他并没有找到来时乘坐的王府车驾,还被宫门前的几个侍卫架起来,远远丢到一边。当刘德满脸怒容的走回北阙甲第,想要进入自己的王府时,竟然被中尉府派来守卫的府卒拦了下来,一副大爷不认识你的可恶嘴脸。

按说原本没人敢这么大胆,冒犯王爷的罪名可不轻。可是侍卫和府卒们都有充足的理由——刘德没有印绶,无法证明他王爷的身份。准确的说,刘德的印绶就丢失了。在只认印绶不认人的汉朝,这可是比在后世丢了身份证还可怕千万倍的事情。

在秦汉时,印的地位比脑袋更重要,因为它是权力的象征。汉印因为是要钤在封泥上用于封印的即把简牍收卷后将卷的首简和末简用胶泥块粘合起来,然后在胶泥上钤盖印章,以示密封收取简牍者首先要验看封泥是否完好。如果强行拆开简牍,必然破坏封泥,则可知其已曾被打开过。因此尺寸不可能太大,一般的只有指甲盖大小,平时不用时都随身携带,收盛于腰间所挂的鞶囊中,再在外面垂上绶带。

由于汉代朝服不象后世那样以颜色区分等级,而是都穿皂衣黑衣,因此印章的材质,印钮的形状和绶带的颜色是区分官员禄秩的唯一标志。丞相金印紫绶,御史大夫是副丞相,佩银印青绶,以下各有等差。再一个是印钮的形状,帝后用螭钮螭是龙的一种,诸王丞相列侯用龟钮。

由于汉代印绶的地位很高,所以新莽末年,商人杜吴杀死王莽后,不去砍他的首级,而首先去解他的印绶挂在自己身上,可见汉人潜意识心目中,印绶的地位远比那颗脑袋值钱。因为脑袋不过换些悬赏,而印绶则象征着权力。又如秦末时,项梁带着侄儿项籍起事,杀了会稽守,解下他的印绶挂在自己身上,就可以号令全郡的兵马。

从此,刘德的悲惨生涯开始了,只要他稍微接近熟识的王爷或朝臣的府邸,就会被一些不明身份的兵卫盘查,以保护王爷和朝臣为由,不许他靠近。而到了晚上,他更是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抢劫,他被数个蒙面大汉劫持到了长安东市,除了贴身衣裤外,劫匪只给他留下了一件破烂的麻衣和一个破碗。

刘德不笨,当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太子刘彻搞的鬼。否则哪有这么巧,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碰到多管闲事的兵士。可他知道哪怕就是刘彻将自己活活饿死,也没有人能以此为由向刘彻发难。汉朝就是认印不认人,你自己把印丢了,饿死了也怨不得不别人。

三天了,刘德没吃过一口东西,晚上就学着路边的乞丐,找个避风的角落蜷缩成一团。虽然快要入夏了,但长安的夜晚还是非常寒冷的。如今的他,披头散发,面容枯槁,浑身散发出一种腐肉般的恶臭,连附近的乞丐都离他远远的。当然,并不是说乞丐们比他干净,而是能感觉到他周身笼罩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浓郁到无法化开怨念。

咚!食肆的伙计狠狠的踹了刘德一脚,朝他脸上吐了口唾沫,呵斥道“给老子死远点!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食肆附近一般都会有乞丐,只要乞讨时做得不过分,伙计们也从不难为他们,甚至有时会端出些剩饭剩菜放到他们的饭钵中。但是眼前这个乞丐实在遭人讨厌,既不肯吃伙计拿来的剩饭,又死死赖着不走,还摆出一副随时要死的样子,吓得来往的行人都不敢进食肆吃喝。

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刘德被伙计狠狠踹在大腿上,只觉一阵剧痛,竟不可思议的清醒了一些。他擦了擦脸上的唾沫,喉咙里发出低哑的嘶吼声,如野兽一般冲上去保住伙计的大腿,狠狠的咬了下去

中尉府的正堂上,郅都皱着眉头看了看堂下被打得浑身是血,如同死狗一般趴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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